焦点> 今日财经> 正文

【街谈巷议】急救病源的无序争抢须引起重视

新安晚报 2022-04-01 08:46 大字

为确保第一时间获取交通事故信息,便于前往事故现场抢“生意”,江苏省靖江市某民营医院与童某等交警达成“协议”,在交通事故接处警过程中,执法人员将事故伤员信息优先通知这家医院,便于医院迅速出车,将伤员抢回。作为回报,医院则以“信息费”为名向交警送现金、购物卡、加油卡、烟酒及微信红包等。(3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类案件有两个不同的思考角度。从规范执法的角度反思,涉事交警将处警信息变成了红包砝码,属于滥用职权。在该案中,目前已立案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5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这么多人涉案,说明当地交通事故现场接警送医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

站在医疗的角度来看,涉事医院除了行贿之外,还涉及其它一些更为复杂的问题。医院抢回伤员,其实就是抢回了利益。假如医院通过医疗实力、出车迅速、地位位置等来吸引伤员就诊,就属于良性的、正当的竞争,这对维护伤员的权利和提高院前急救能力都有利。相反,假如医院争抢伤员使的是送红包等暗招,就属于不正当竞争。

诱导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到特定医院就诊,这种现象并不少见,只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而已。2021年,泰州市针对民营医院为争抢伤员行贿交警现象,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有28人被立案调查,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而没被曝光和程度不同的“暗中合作”,则更为常见。

医院被交管部门指定为交通事故定点收治医院也是普遍现象,这种做法是否合适姑且不论,但其间稍有不慎,就会导致不正当竞争。《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假如定点医院的救护车大公无私地就近转运伤员,这样倒也无可厚非;假如定点医院光顾着往自家医院运送伤员,就会违反这些原则。

急救病源包括伤员和病员。当前分级诊疗制度还不够健全,基层患者向医院转诊,仍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哪家医院能够事先接收到这些患者,就会在争抢过程中取胜,有些医院干脆派出救护车,在关键路口甚至在基层医疗机构附近蹲守,一旦发现有患者需要转运,就迅速到场,这同样是对急救病源的无序争抢。

此类行为不仅容易滋生腐败问题,而且破坏医疗秩序,损害其他医疗机构和患者的正当权益。从规范交警执法行为的角度来看,相关涉案人员理应受到相应惩罚。从医疗的角度来看,则不仅要惩治不正当争抢急救病源行为,而且要对救护车使用、患者转送等方面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治理。□罗志华

新闻推荐

地产板块站上风口

上周的文章里,“主升小作手”给大家讲了医药板块的操作机会。本周医药彻底爆发,中国医药、九安医疗两个持仓品种全部大肉,股...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