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请别肆意“消费”老年人
老年人是不可忽视的消费群体,但不应成为被肆意“消费”的买单者。
家住上海的钮女士最近很苦恼。节前她在某国有大行的上海网点办理过存取款业务,之后就莫名收到了这家银行寄来的一张“黑金色”信用卡,信用额度高达8万元。钮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记者调研发现有券商工作人员主动“协助”老年人通过风险测评;有金融公司代理人以送礼、抽奖为诱饵,引导老年人购买风险不匹配的投资型保险——老年人被金融机构不合理“消费”的现象并不少见。
“飞来”8万额度信用卡
起初收到这张莫名“飞”来的信用卡时,钮女士纳闷了好几天。
“我问了女儿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张信用卡,需要先花钱后还钱,而且如果到时间没有还钱,还要收我利息呢。 ”“女儿问我,是你自己要办的吗?当然不是啊,我连这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有人征求过我的同意。怎么就寄给我了呢?而且我的信用额度居然比女儿的还要高,这显然不合理啊! ”
“我平时都是现金支付,从来没有提前消费的习惯。办了信用卡,万一因为记性不好,忘记还钱了怎么办?卡丢了被人盗刷了怎么办? ”
钮女士一连问了几个“怎么办”。“关键是,银行这边在没和我说清楚的情况下,就给我寄来这张信用卡,结果寄卡容易退卡难,平白无故给我们消费者增加了麻烦。
尽管这家国有大行的客服人员反馈她,只要卡片不激活,就不会收取年费等任何费用。但钮女士还是担心,便委托女儿帮她把卡退了。
本以为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却没想到一波三折。这家国有大行的信用卡客服人员提出,退卡有两种方式:一是本人去银行网点,二是本人致电客服。由于钮女士普通话不标准,也没有相关经验,和客服人员第一次沟通失败。最后还是女儿通过多个渠道投诉,最终才解决了这个问题。
“一次性大额款项”无法提
1995年1月,上海市50岁的陈先生购买了一份保险金额为1万元的分期支付储蓄终身寿险。“当时主要是被这份保险产品建议书上的一句话吸引:被保人可在年老之时退保,并可从本公司一次性支取一笔较大数目的款项。 20年来,陈先生每年都坚持缴费近千元,共缴费17430元。
当陈先生70岁,准备退保支取这笔“较大数目款项”时才发现该条款并未被写进保险合同里。如他此时退保,非但无法获益反而可能蒙受损失。 “现在回过头去想,多大年纪才算‘年老’,‘较大数目’是多少,这些都并不清楚。”陈先生又着急又后悔。该保险公司客服人员查询后告诉记者,陈先生所购买的保险产品每五年会按照保额15%给付生存现金,另外每年还有不低于保额3%的红利,至于“一次性提取较大数额款项”,由于合同没有相关约定,公司无法办理。
最终在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的调解下,陈先生和保险公司已经签订了调解协议,陈先生办理退保,公司退还全部保费。尽管如此,陈先生还是心有不甘:“折腾了20年,搭进去不少时间精力,还不如把这笔钱存银行。 ”
老年人风险测评是怎么通过的?
记者走访调研了多家券商营业部发现,老年人办理各项股票业务的场景络绎不绝。 “我投在股票和基金的比例差不多。 ”一位正在办理业务的阿姨对记者说。
甚至还有一些老年人开通了两融(融资融券)、期货期权等高风险业务。记者在调研中发现,在开通两融、期货期权等业务时,很多老年人其实无法通过风险测评考题。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券商工作人员就会从中“协助”,为客户答题提供便利。而当有些老年人的风险评估等级不达标时,部分券商工作人员会“协助”他们重新做题,从而满足风险等级要求。
“老了”不是“免责牌”
北京市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苏畅法官表示,虽然老年人在诉讼中通常将年龄作为一个抗辩的理由,但法院并不仅仅以年龄来判断双方的权利义务。只要不是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老年人就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过,金融机构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以老年人能够理解的方式进行特别的提示说明,确保老年人自愿承担交易风险。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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