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9亿“洗衣粉跑路”案真相大白 律师:受损股民可起诉维权
前有扇贝跑路,后有9亿洗衣粉离奇“跑路”。2020年9月,广州浪奇5.72亿元存货突然不翼而飞,由此揭开了公司持续两年疯狂造假的冰山一角。
虚增营收逾128亿元
近日,“洗衣粉跑路”案终于尘埃落定。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浪奇、*ST浪奇,代码:000523)《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为美化报表,2018年、2019年广州浪奇还将部分虚增的预付账款调整为虚增的存货,虚增存货金额分别为9.56亿元、10.82亿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5.84%、78.58%,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50.53%、56.83%。
与此同时,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经广东证监局查明,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存在虚假记载以及重大遗漏等违规行为,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共虚增营收逾128亿元,虚增利润4.1亿元,虚增存货超20亿元。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州浪奇给予警告并处以45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董事长等7人给予警告并共处以955万元罚款。
同样是在24日,还有一则《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引起投资者关注。据广州浪奇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了广州中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1)粤01破282-1号],广州中院裁定:批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
回顾本案,广州浪奇2021年1月9日的公告称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本次公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调查的最终结果。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据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在2019年4月30日到2020年9月27日之前买入广州浪奇(000523)股票,并且在2020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登记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表示,广州浪奇已被正式处罚,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索赔,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后期一旦正式处罚决定下达,投资者可以索赔的项目包括(高买低卖)投资差额损失,以及对应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利息与预缴的 诉讼费等,具体以法院判决为准。
宋一欣还表示,要想顺利向广州浪奇索要赔偿,首先要查看交易记录是否符合条件。其次,到证券营业部打印账户信息表或确认单和对账单,具体视证券公司系统而定。最终索赔条件有可能根据证监会行处罚决定书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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