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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公司总监抄经理作业大赚575万元 广西证监局对蒋卫强处以1725万元罚款,10年市场禁入

南宁晚报 2021-12-28 05:28 大字

普通人抄基金经理“作业”只能通过季报抄得部分重仓股,且信息十分滞后。大型基金公司的信息技术总监,不仅能抄到全部“作业”,而且是实时数据。

大成基金原信息技术总监蒋卫强,利用自己掌握的核心数据库账户权限,操作他人证券账户,与3个基金组合账户趋同交易股票,不到4年时间交易245只股票,获利575万元。

不过,等待他的,却是广西证监局的处罚。广西证监局12月24日公布的两份决定书显示,不仅没收蒋卫强575.29万元违法所得,处以1725.88万元罚款,还对其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1974年11月出生的蒋卫强,2017年5月17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任大成基金信息技术部总监。作为公司的信息技术总监,蒋卫强拥有大成基金恒生系统核心数据库账户权限,在其任职期间,蒋卫强利用该账户权限使用办公台式电脑提取查看大成基金所管理的3个组合账户的历史和实时交易数据,知悉该未公开信息。

掌握交易数据的蒋卫强,控制了2015年1月22日开立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深圳某营业部的“郭某珍”证券账户。在2017年5月17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蒋卫强利用其知悉的未公开信息,操作“郭某珍”证券账户与大成基金受托管理的上述3个组合账户趋同交易股票。不到4年时间,“郭某珍”证券账户趋同交易股票245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6.69亿元,趋同交易盈利575.29万元。通过相关系统操作日志、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电脑和手机取证资料、基金公司相关文件、询问笔录等证据,广西证监局认定了蒋卫强的违法事实。

广西证监局认定,蒋卫强上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

广西证监局决定,对蒋卫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5752934.33元,并处以17258802.99元罚款。同时,对蒋卫强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蒋卫强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大成基金表示,蒋卫强上述行为属个人行为,其年初已从公司离职,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正常。大成基金一贯遵循“持有人利益至上”的经营理念,对公司员工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未来将继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据《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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