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炒币”信息推波助澜 警惕虚拟货币虚火背后的“托”
虚拟货币炒作热潮中,互联网平台上各类鼓吹、诱导炒作信息的恣意传播现象亟待重视。
日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明确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上海证券报记者近日注意到,仍有不少互联网渠道在提供大量与炒币相关的宣传信息。
市场人士认为,三大协会公告中提出的最新要求,无疑是一种风险警示,给虚拟货币市场中的宣传乱象敲响警钟。
有关炒币的宣传、广告等营销信息,在互联网平台上随处可见,不少投资者由此“入坑”。
一名币圈从事市场宣传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这些都是发币公司和虚拟货币交易所的惯用手段。为了吸引投资者开户,他们会有组织地通过各种互联网渠道发帖、建群等,一些交流群中所谓的成功投资者,其实就是“托”。
监管部门多次明确,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早在2017年,人民银行等7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代币发行融资平台涉嫌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同时对该市场进行整顿,已先后关闭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平台211家。
上海证券报记者 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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