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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退市情形下投资者保护

金融投资报 2021-03-16 00:54 大字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3月12日就康得新退市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将坚决依法依规推进康得新退市,并谴责针对康得新退市恶意造谣诽谤等行为。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称,监管部门在回应了市场有关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呼声的同时,表明了“零容忍”的执法态度,展现了从严打击财务造假的决心。投资者应正确看待康得新退市,依法理性维权,共同维护“进退有序、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应退尽退

专家指出,新陈代谢是市场健康成长的关键所在,退市是资本市场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市场平台能否高效运行、保持风清气正、实现奖优罚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畅通“出口”,让劣质公司及时退市。

“只有有进有出,资本市场才能优化资源配置;只有优胜劣汰,资本市场才能实现价值投资;只有应退尽退,资本市场才能出清风险;只有压力长存,资本市场才能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可以说,退市制度改革是中国资本市场实现长足发展的关键抓手之一。”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表示。

专家认为,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系统,退市会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需要各方依法办事,力克阻力,确保“退得下”“退得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日前明确指出,证监会将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退市过程中出现的对抗监管、不正当维权甚至煽动群体性事件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退市改革平稳推进,努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应退尽退的政策信号非常清晰,‘退得下’‘退得稳’的新局面正在形成,企图阻碍退市改革进程、试图妨碍退市措施实施的行为不仅于理不容,还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田利辉说。

远离炒作

专家指出,在退市趋于常态化的背景下,投资者应保持理性、远离炒作,切忌“火中取栗”。

中山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湛称,相较于正常交易的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存在退市风险或其他风险,其市值普遍偏低,股价易波动、易被炒作。个别投资者为获得高回报,不惜炒ST股,赌徒心理较重,无视公司披露的可能存在退市风险情形以及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等信息,在公司被立案调查后仍然买入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认为高风险将带来高收益,还有个别投资者认为“闹一闹就不会退市”。“从监管部门对康得新退市处理的坚决态度上看,投资者要趁早打消这类念头。”他说。

“如果投资理念出现误区,以侥幸心理跟风炒差将可能遭受不必要损失,这是个别投资者自行选择的结果,是风险教育,应该买者自负。我国在投资者保护的立法建规方面是比较到位的,投资者应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聚集寻衅、负气攻击只会构成违法。”田利辉指出。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表示,垃圾股“咸鱼翻身”的可能性很小,炒差、炒退往往会遭受现实的严厉教训。投资需要理性,而非押宝撞运或任性冲动。投资者自我保护的最佳路径是坚持价值投资,远离存在退市风险的股票。

依法维权

市场人士指出,投资者应理性看待康得新退市,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退市过程中,我们将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考虑,尽最大努力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积极支持康得新投资者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依法适时启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并提供其他相应法律服务。

“同时,证监会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坚决依法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积极塑造良性市场生态,这是对投资者最有效、最有力、最根本的保护举措。”该发言人说。

“对于证券违法犯罪,监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可通过中国特色的集体诉讼制度主动引导投资者维权索赔。这样既能保护投资者权益,又能提升依法治市的效果和威慑力。”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加强退市情形下的投资者保护,要激活相关责任主体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信用制裁。这样才能切实扭转“劣币驱逐良币”的乱象,让空壳公司、僵尸企业及时出清,资本市场才能充满生机活力,让股市成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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