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贷消费乱象,亟须监管持续发力
□张西流
2020年底,银保监会会同央行等部门起草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警惕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的风险提示》;1月初,人民银行召开会议,要求严禁金融产品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虽然监管部门一再发布相关提示和要求,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部分互联网平台依然使出各种花招,诱导消费者分期付款或办理小额贷款。(2月24日新华网)
网络上动动手指,验证一下身份,就能轻松借到钱……相对传统借贷,网络借贷因审核周期短、放款流程简单而受到借款者青睐。然而,网络信贷良莠不齐,存在很大的消费风险。一些网贷平台,雁过拔毛、巧立名目,让借款人防不胜防。特别是,随着监管趋严,如今各个网贷平台套路越来越隐蔽,除了会员费、违约保险、旅游券,有的还以管理费、手续费、服务费等各种名义扣除借款人的费用。无需抵押担保、“万元日息2元起”,成为不少借钱广告的主打卖点,但实际年化利率一般在10%以上。
在消费观念与国际接轨的呼声中,在各类消费资讯的鼓动下,一部分人争先恐后地抛弃“以俭为德”的古训,大踏步走进“举债消费”的行列,而一些年轻人,纷纷加入了提前消费的行列。不可否认,提前消费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其价值依旧存在,不能因噎废食。然而,提前消费只适应特定人群和特定时段,目前还不可能成为一种趋势。特别是,对于大学生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来说,提前消费是一种高风险的消费方式。可见,年轻消费者应慎重选择网络贷款服务,以免落入网贷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的陷阱。
众所周知,网络信贷是新生事物,其经营行为远远比不上实体银行规范。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甚至监管根本就没有“上线”,导致有的网贷平台目无相关法律规定,自定霸王条款,自设收费规则,在网上布设过度营销、诱导过度负债的陷阱,诱使一些年轻人“奋不顾身”地往下跳。一旦陷入网贷陷阱,无力偿还,一些网贷公司便采取暴力催债手段,严重危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可见,困在超前消费里的年轻人负债累累,隐匿于经济发展上行阶段的社会金融风险也不断积累,其危害值得关注。
换言之,治理网贷消费乱象,亟须监管持续发力。首先,应建立网上信贷资格准入制度,明确放贷额度、利息标准等重要事项;完善网络金融监管机构,对网络信贷平台进行实质监控;加大对不规范、不合法网贷平台的清理整顿力度,不断净化网贷市场;严厉打击雁过拔毛、巧立名目等变相“高利贷”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特别是,应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力度,帮助其养成审慎的习惯,引导年轻人端正消费心理,理性消费,合理消费,避免落入网贷陷阱,影响家庭和睦与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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