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楼市新政 中签率10%以内“红盘”五年不准出售
杭州出台楼市新政
中签率10%以内“红盘”五年不准出售
继上海、深圳接连重拳出台楼市调控新政后,热点城市杭州紧随其后。1月27日早间,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住房限购、住房限售、税收调节和无房家庭认定标准及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
其中,《通知》加强了住房限购。规定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满5年的认定标准为自购房意向登记之日起5年内户籍连续在本市范围;二是规定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3年的起算时间以不动产证登记时间为准。
同时,《通知》进一步加强了住房限售,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二是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热点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记者注意到,对于住房限售新规的执行,《通知》比较人性化地规定“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领取预售证的项目按本规定执行,本《通知》发布前已经领取预售证的项目按原政策执行”。记者看到,“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这条规定此前为“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税收调节方面,《通知》明确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即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而个人将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则免征增值税。
不过,此次《通知》也对无房家庭认定条件进行了适度的放宽,新增了一类“无房家庭”,规定在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也得以进一步完善。《通知》明确,自《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李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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