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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等不得再卖互联网存款产品

成都商报 2021-01-17 00:37 大字

伴随着对互联网贷款、互联网巨头垄断、互联网理财等方面监管的加强,互联网存款业务也日渐提上监管日程。

1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明确指出,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对此,金融科技专家苏筱芮向红星资本局分析认为,这意味着,包括支付宝、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等9大头部互联网平台不得再售卖互联网存款产品。

互联网存款规模

约为1.06-1.18万亿

苏筱芮告诉红星资本局,互联网存款是银行在互联网平台上推出的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这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的重要手段。”

根据南方都市报统计,在支付宝、腾讯理财通、度小满金融、携程金融、京东金融、滴滴金融、陆金所、天星金融、360你财富等9家头部互联网平台上,涉及相关存款产品的银行超过80家。

与此同时,根据金融时报的不完全统计,期间,京东金融合作银行共70余家,其中有18家银行已上线在售产品,在售银行存款产品70余款;支付宝合作银行12家,其中有4家银行已上线在售产品,在售银行存款产品6款;度小满金融合作银行共40余家,其中有14家银行已上线在售产品,在售银行存款产品40余款。

互联网存款市场规模,根据东吴证券测算,约为1.06-1.18万亿。由于互联网存款规模快速增长,立即引来监管层的高度关注。

从2019年5月开始,监管部门就开始通过各种方式,对互联网存款产品进行严监管。特别是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还多次公开谈及互联网存款产品的风险,给其敲响了警钟。

红星资本局梳理发现,孙天琦重点谈到了互联网平台的资质问题和银行负债业务的流动性风险问题。其讲话中指出,部分地方银行存在通过缩短付息周期或发放加息券、现金奖励等方式变相提高存款利率、过度滥用“存款保险”标识等问题。

互联网存款产品

存在多重风险隐患

在去年12月15日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孙天琦更是强调:近两年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在最近面对《财经》专访时,孙天琦还提出认为互联网存款产品存在多重风险隐患:互联网平台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开展代办储蓄业务;违反存款计结息规定,扰乱利率市场秩序,推升银行资金成本;滥用存款保险兜底机制,在存款市场恶意竞争,暗示“零风险、高收益”;高息揽储必然追求高收益资产,匹配高风险项目,导致资产端风险增加,中小银行脆弱性提高;增加了中小银行流动性隐患。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认为,从长远看,对互联网存款的过度依赖不利于银行发展,势必推高资金成本和资产端偏好高风险,不利于银行稳健经营。

在此背景下,从去年12月开始,包括支付宝、京东金融、度小满等多家互联网平台纷纷下架互联网存款,并表示,已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相关产品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红星资本局昨日分别登录上述部分互联网平台,暂未发现互联网存款产品。

红星新闻记者 李伟铭

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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