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 市场流动性将更充分
1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
这是外汇局继2010年和2013年后,第三次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是指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时,承担向会员持续提供买、卖价格义务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其可根据自身做市能力在即期、 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市场开展做市。
“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答记者问中表示。
在本次修订中,《指引》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
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加强对做市商日常监测、考核和评估,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
《指引》明确,做市商未认真履行做市义务或存在严重扰乱外汇市场行为的,外汇局可以依法约谈、风险提示、暂停做市商资格, 并依据《外汇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外汇局每两个年度进行一次做市商评选。
四是强调做市商责任。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报价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等,进一步强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谈及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的影响,外汇局表示,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
王春英表示,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
同时,完善做市商制度将使市场流动性更加充分。
“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王春英表示。(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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