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 明年8月1日起施行
12月23日,为加强商业承兑汇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化约束机制,保障持票人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就商业承兑汇票信息披露有关事宜发布了第19号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央行要求,承兑人应当于承兑完成日次1个工作日内披露每张票据的承兑相关信息,包括出票日期、承兑日期、票据号码、出票人名称、承兑人名称、承兑人社会信用代码、票面金额、票据到期日等。
具体来说,企业签收商业承兑汇票前,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查询票据承兑信息,加强风险识别与防范。
金融机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质押、保证等业务前,应当通过票据信息披露平台查询票据承兑信息,票据承兑信息不存在或者票面记载事项与承兑人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金融机构不得办理票据贴现、质押、保证等业务。
6月,央行就《关于规范商业汇票信息披露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过意见。期间,收到8家机构和个人的意见共7条。经研究,关于明确《公告》规范适用范围、调整承兑信用信息披露时限、设置过渡期、增加披露内容等6条意见予以采纳。
不同于征求意见稿的每月前七个工作日内,公告要求承兑人应当于每月前10日内披露承兑信用信息,包括累计承兑发生额、承兑余额、累计逾期发生额、逾期余额等。
其中未被采纳的意见是披露承兑票据相对应的企业间交易信息。
央行表示,前期与众多企业沟通中,大部分企业提出包括收款人信息在内的企业间交易信息和交易对手方信息属于企业的商业秘密,不适宜向社会披露。(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新闻推荐
当前,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业务的关注,京东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线互联网存款产品、停止新用户购买相关产品,并已对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