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调“反垄断”,让资本有序发展
■社论
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不是不要资本发展,也不是任由资本随意扩张,而是要依法规范发展。
12月16日至1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对明年的经济工作做出了部署,其中明确提出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反垄断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点任务。此次各方关注的重点在于,明确提出了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应当说,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反垄断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一方面,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不是不要资本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另一方面,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也不是任由资本随意扩张,而是要依法规范发展。
会议也明确指出,要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要加强规制,提升监管能力,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
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平台企业等发展,仍然坚持鼓励创新发展的基调。事实上,从过去多年的发展看,数字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没有这些大型平台企业,我国在数字经济方面的竞争力无疑会受到影响,一些新业态的发展无疑也会受到影响。
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6.2%。预期未来还会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因此,规范数字经济发展,规范平台企业发展,基本出发点是实现其可持续发展,并使其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同时,也需看到,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传统产业的边界,并使传统产业发展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由此引发了人们对资本扩张的担心。比如实践中,个人数据隐私的保护与监管滞后于行业发展等挑战。
因此,规范资本的发展,规范平台企业的发展,是一个未雨绸缪的举措,既防止了资本无序扩张带来的垄断风险,又对资本自身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从这个角度看,在反垄断中明确提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是一个重大的战略部署,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课题。
打破垄断、规范发展,关键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创新成本。
平台企业的某些技术决定了它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反垄断反的不是基于技术的自然垄断,不是企业利用技术创新和通过正当竞争获取的市场地位;反对的是由此延伸的市场垄断,反对利用垄断的市场地位侵犯中小微企业和民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此,考虑这一特征,规范发展关键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创新成本,鼓励更多的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以竞争防止垄断的形成。
打破垄断、规范发展,主线是依法推进。随着我国《反垄断法》的不断修订和完善,反垄断要按照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依法推进,使有想法、有创意的中小微企业能够避免垄断的挤压,在市场中找到发展的立足之地。
打破垄断、规范发展,基础是加快相关的理论研究和创新。如果我们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内在逻辑、规律和特征不了解,就很难有效判断垄断,既有可能放过垄断,也有可能误杀创新。
为此,有专家已经提出,需要重构数字经济理论和规制体系,重构相关市场界定分析框架,形成反不正当竞争、电子商务、反垄断等领域分层次的数字经济竞争法体系。这一点,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
更广泛地说,在经济发展的各生产要素中,都要规范发展,各要素协调配合,从而形成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任何一个要素的无序扩张,都会带来经济结构的失衡和相关的风险。
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垄断已经成为构建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重中之重。在中央做出战略部署后,关键在于加快相关政策调整与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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