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岂能“公私不分”
“带着‘人民医院’四个字,却不是公立医院。”河南省许昌市李雁(化名)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惑。在许昌,许昌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多家“人民医院 ”是私立医院,而有“人民”二字会让大众误以为是公立医院,不明白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11月30日澎湃新闻)
按照惯常的认知,凡是挂“人民医院”招牌的,都应该是政府出资设立的公立医院,在百姓心目中往往和靠谱、权威等等联系在一起,怎么现在明明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私立医院,也可以挂“人民医院”的招牌了?
面对公众的这种质疑,很多挂着“人民医院”招牌的私立医院并不能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被问起来总是支支吾吾,不敢正面回答。而一些私立医院之所以仍旧叫“人民医院”,多数是由于从原来的公立医院改制为私立医院后,名字却没有改过来,而是沿用了原来的名字。实际上,关于挂着“人民医院”招牌的就应该是公立医院,而私立医院不能叫“人民医院”名称这个问题,并不仅仅只是公众的一种惯常认知,而是国家的一种明文规定。
按照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有关规定,“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临床检验中心”等名称由各级人民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医疗机构使用。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改制为股份制医疗机构的,不应继续使用“人民医院”“中心医院”及“XX市”等含有行政区划名称的机构名称。
国家的规定已经很明确了,而一些私立医院之所以采用拖延战术,迟迟不予改名,无非还是出于现实利益的考量。因为绝大多数老百姓,还是更信任公立医院,一旦改了名字,“生意”可能就会受到影响。但是不改名,不但等于是剥夺了患者的知情权,也影响了患者选择权的实现,而且在私立医院当中,也存在不正当竞争的问题。所以说,“人民医院”公私不分的问题,不应该再继续存在下去,而应该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之下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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