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从根本上提升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0)》(下称《报告》),对2019年以来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该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编写。
在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报告》表示,经过多年建设,我国已经初步构建了包括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及债券、期货等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其中,科创板自开市以来,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关键制度创新经受住了市场检验,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的建设性和引领性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支持科技创新的品牌效应初步显现。
截至2020年7月22日,科创板累计上市公司140家,总市值2.8万亿元,合计融资2110亿元,平均每家融资15.1亿元。
创业板也试点了注册制,进行了发行承销制度、交易制度、退市制度等方面改革。新三板也针对性地展开了新设精选层、优化发行制度、建立转板上市机制等改革。
《报告》建议,下一步,在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各组成部分具体交易制度的基础上,应注重通过建章立制、严惩违法违规等方式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环境,充分发挥市场自我稳定的作用,促进市场真正实现优胜劣汰,从根本上提升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具体可考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继续推进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明确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要求,建立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股票发行注册机制,强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此外,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报告》称,新修订的《证券法》已大幅提高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但现行《刑法》对金融业稳健性评估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等证券期货犯罪的处罚仍然偏轻,未完全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
《报告》建议尽快修订完善《刑法》,提高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操纵市场等犯罪行为的刑罚力度。
同时,利用上海已成立全国首家金融法院的有利契机,发挥金融法院的专业性,增加刑事审判职能,提高对证券违法犯罪的审判、执行效率,增强对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报告》建议以新《证券法》的颁布为契机,充实监管力量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强化对证券市场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发挥好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代表人诉讼职能,建设好有中国特色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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