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将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金控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
随着国内第一个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全面监管政策《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于11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开展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和持续监管,制定配套细则,完善制度框架,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报告称,实践中,少部分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风险和问题不断累积。具体来说:
一是缺乏金融专业知识和合规意识,风险隔离机制不健全,金融业风险和实业风险交叉传染。
二是少部分企业利用复杂的股权安排等手段,隐匿股权架构,组织架构复杂不透明,虚假注资、循环注资,风险底数不清。
三是少数企业借助控股地位,通过不当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损害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刚刚施行的《金控办法》,遵循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坚持金融业总体分业经营为主的原则,从制度上隔离实业板块与金融板块,对非金融企业投资控股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准入,以并表为基础,实施全面、持续、穿透监管,规范金融控股公司经营行为。
央行在专栏中,给出了下一步对金融公司的监管思路。
完善制度框架,补齐监管短板。
在《金控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包括并表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和资本管理等规则,不断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体系,提高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开展准入管理,加强源头管控。
按照《金控办法》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申请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依法进行受理和审批,做好行政许可服务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金融控股公司引入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治理规范、杠杆水平适度的股东,规范股东行为,依法参与法人治理和重要事项决策,维护中小股东、金融控股公司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坚持审慎监管,推动稳健经营。
央行表示,从宏观审慎管理理念出发,落实监管要求,通过信息报告、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监管谈话等方式,有效识别、计量、监测金融控股集团的总体风险与合规状况。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将定性和定量手段相结合,实施差异化监管,引导金融控股公司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稳妥实施调整,平稳有序过渡。
报告称,对于一些具备设立情形的存量企业,如果存在需调整股权结构等状况,将统筹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和企业的实际,合理设置过渡期限,把握好节奏和时机,分类施策,引导相关存量企业稳妥有序调整,推动《金控办法》平稳实施。(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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