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债券交易丑闻继续“发酵”,高盛收香港证监会3.5亿美元巨额罚单
见习记者丨刘晨光
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盛亚洲)因卷入一家马来西亚公司贪腐丑闻被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香港证监会)罚款3.5亿美元。
香港证监会表示,高盛亚洲因在管理层监督、风险、合规及打击洗钱等监控方面犯有严重失误和缺失,令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于2012年及2013年透过三次债券发售筹得的65亿美元中有26亿美元被挪用,因而遭谴责及罚款3.5亿美元(约为27.1亿港元)。
公开资料显示,1MDB是一家由马来西亚政府全资拥有及控制的策略性投资发展公司。1MDB主要是通过建立全球伙伴关系和促进外国直接投资来带动马来西亚长期经济发展战略举措,侧重于能源,房地产,旅游和农业等领域的战略发展项目。
香港证监会认为,以香港为基地的高盛亚洲作为高盛在亚洲的合规及监控中心,于上述三宗1MDB的债券发售的发起、批准、执行及销售过程中的参与程度非常高。高盛亚洲最终自有关债券发售所产生的5.67亿美元总收入中获得37%(金额为2.1亿美元),在高盛的各个实体中占最大的份额。
此外,高盛亚洲欠缺充分的监控措施,以在其日常运作中监察职员和侦测失当行为,并在与1MDB债券发售有关的多项预警迹象未获适当审查,及尚未就有关预警迹象得到令人满意的答案时,便容许该等发售继续进行。
实际上,1MDB的债券交易涉及到一个关键人物,即是Tim Leissner。据香港证监会公布的资料显示,Leissner彼时担任高盛亚洲的负责人员兼投资银行部合伙董事总经理,也就是在他任期,发生了1MDB的债券交易的丑闻。
据了解,Leissner于2018年8月承认美国司法部所提出、针对他串谋洗钱及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刑事控罪。Leissner承认,他曾与马来西亚籍金融家刘特佐(Low Taek Jho,又名Jho Low)(男)及其他人士串谋,向马来西亚及阿布札比的官员支付贿款和回扣,为高盛取得及保持来自1MDB的业务,包括该等债券发售。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Leissner实质上可自由掌控该等1MDB 债券发售的执行,因而令他得以在未经充分质询的情况下,向高盛提供具误导性的资料或向其隐瞒资料。
去年9月份,香港证监会即公告称,Leissner(男)因干犯涉及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的罪行,被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终身禁止重投业界。
此外,香港证监会指出,还有多项预警迹象引起了对该等债券发售的商业理据和严重的洗钱及贿赂风险的质疑,但高盛的各个地区性以至集团层面的委员会却没有对这些预警迹象进行严格审查,让Leissner及其同谋者得以避过监察。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虽然交易团队及监控部门留意到许多预警迹象,并看来采取了某些行动以商讨及处理有关事宜,但高盛在解决相关问题方面采取了零碎的解决方法,未能从更宏观和“综观全局”的角度充分地考虑与债券发售的商业理据有关的关注事项,以及无法令自身信纳有关问题已获适当处理。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认为:“这宗个案的罚则纯粹按照香港自身的罚则框架进行评估,反映了本会认为高盛亚洲没有适当处理围绕1MDB的债券发售的多个可疑情况。这些缺失导致高盛亚洲多次严重地违反证监会的规则,当中订明了所有受证监会监督的商号理应达致的严格行为标准。"
一位熟悉国际资本业务的资深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香港证监会具有更强的民事执法能力和执法力量,而香港相关法律也比较健全,如果不服处罚也可以诉讼,但除非是有十分把握。
值得注意的是,高盛集团或因此丑闻面临几十亿美元的损失。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高盛集团将支付约28亿美元并承认存在不当行为,以结束一起贿赂调查。知情人士称,预计高盛与美国司法部最早于本周达成和解协议,这将了结针对高盛为腐败的马来西亚政府基金1 Malaysia Development Bhd.所做工作的调查。检方已指控包括两名高盛银行家在内的一批国际人士挪用了该基金数十亿美元资金,而美国官员此前一直在准备立案,指控高盛为了收取费用而无视欺诈迹象。
据报道,此次和解将为高盛151年历史上最大的污点之一画上句号。了结1MDB丑闻将总计花费高盛50多亿美元,相当于该公司一年利润的约三分之二。不过,高盛将能避免检方要求的最严厉制裁,并已将相关惩罚计入向股东提交的财务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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