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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上市前后连续财务造假、大建“老鼠仓”等典型案例发布 最高法对证券期货犯罪“零容忍”

安徽工人日报 2020-09-30 02:29 大字

本报讯(记者卢越)上市公司在申请上市前后连续财务造假,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大建“老鼠仓”成交金额超6亿元……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7件2017年以来人民法院审结的证券、期货犯罪典型案例,从多个角度表明了对证券、期货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立场。

近年来,随着我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快速发展,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等证券、期货犯罪不断发生,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严重破坏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

典型案例显示,2011年3月30日,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因持续盈利能力不符合条件被证监会驳回。2011年至2013年6月,该公司董事长温德乙、财务总监刘明胜采取虚减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等手段,虚构有关财务数据,并在向证监会报送的申请文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向公众披露的年度报告中,载入重大虚假内容。

2017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欣泰电气公司退市、摘牌,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行赔付1万余名投资人的损失共计2.36亿余元。丹东中院依法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被告单位罚金832万元;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分别判处温德乙、刘明胜有期徒刑三年、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和8万元。

近年来,某些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金融机构股票投资等未公开信息,以自己名义或假借他人名义,或者告知其亲属、朋友、关系户,先于、同期于或者稍晚于公司账户交易,用客户资金拉升到高位后自己率先卖出获得巨额非法利益。齐蕾、乔卫平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就是其中一例。

被告人齐蕾原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官兼证券投资业务总部总经理,其丈夫乔卫平原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瞿溪路证券营业部督导。2009年2月至2015年4月,齐蕾利用其负责东方证券自营的11001和11002资金账户管理和股票投资决策的职务便利,掌握了上述账户股票投资决策、股票名称、交易时点、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未公开信息,伙同乔卫平利用控制的证券账户,先于、同期于或稍晚于齐蕾管理的东方证券上述自营资金账户买卖“永新股份”“三爱富”“金地集团”等相同股票197只,成交金额累计达6.35亿余元,非法获利累计1657万余元。

该案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依法以利用未公开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齐蕾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160万余元;判处被告人乔卫平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9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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