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被追刑责,资本市场法治化必要之举
■社论
追究“獐子岛”的刑事责任,是监管层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的体现。
9月1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证监会决定将獐子岛及相关人员涉嫌证券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从2014年獐子岛突发公告称扇贝“跑路”,导致当年三季度业绩巨亏7.63亿,不到6年时间,獐子岛的扇贝先后4次离奇“失踪”,这一“闹剧”引发股市广泛关注。这也最终导致证监会查实其信息披露严重造假的行为,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而此次联动公安机关追究其刑责,也是监管层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与刑事惩戒、民事赔偿有机衔接的全方位立体式追责体系,对资本市场重大违法案件持续提升执法力度的体现。
纵观獐子岛造假历程,其手法之拙劣、作假胆子之大,对投资者权益之侵害可谓肆无忌惮,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部分上市公司屡屡信披造假背后的畸形心态:即使真相被披露,无非承受少量罚款就可了事。而这正是当初证券法规所存在的局限。而且,由于固定证据困难等因素,也造成其刑事责任缺失。
此次,獐子岛被追刑责,得益于技术手段的进步,证监会利用北斗导航对其捕捞船只的定位信息,解决了海底采捕状态难调查、难核实、难发现的问题,获得其虚减营业成本等造假关键证据。而这也表明,上市公司信披造假等不法行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也完全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这必将对违规企业形成足够的威慑力,真正以法治红线令违法者望而生畏,净化股市生态,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包括獐子岛在内,证监会依法将10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涉嫌证券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也对外释放出强烈的警示信号:试图通过“以小(罚)博大(收益)”的投机游戏已经进入倒计时。正如最高法院长周强去年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指出的,2019年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依法惩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犯罪,会同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依法保护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而随着多部门联合执法日趋常态化,有利于破解以往单一行政监管效力有限的痛点,通过充分发挥各职能机关的执法权限,形成齐抓共管的协同效应,从而消除监管盲区,提升违法成本,也为依法治(股)市提供重要助力。此次监管层针对獐子岛的一系列更具力度的综合问责,也正是这种治理思维的具体体现。
中国股市正经历科创板创立、注册制启动、创业板注册制新股上市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注册制的逐步推广,不仅涉及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的适度放宽,为科创等新型企业提供更低成本而快捷的融资通道,同时也在交易、信披、退市等多环节进行了系统性改革。尤其是在信息披露、退市等关系到上市公司合规守法经营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了法律监管效力,严厉打击资本市场造假、欺诈等恶性违法行为,实现更大程度的优胜劣汰,在为注册制良性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也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利益。
此次,獐子岛被追刑责,不仅让受损投资者得以告慰,更是维护资本市场法治化建设的必要之举。今年,我国国际国内环境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在加快形成“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情况下,维护国内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尤为重要。随着少数“蛀虫”被清除,股市向好态势将得以巩固,从而吸引更多投资者入场,有力支持金融市场及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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