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财经> 正文

多项“红利”为车主保驾护航

三江都市报 2020-09-08 08:09 大字

资料图片,请作者与本报联系,以奉薄酬为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那么,《指导意见》涵盖了哪些方面,有哪些变化,将为消费者带来怎么样的“福利”?本期,我们一起来了解。

出台背景

更好地解决车险领域复杂问题

机动车辆保险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险种,长期以来是财险领域第一大业务,社会关注度高。车险综合改革涉及范围包括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等多个部分。

2019年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一些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人民日益增长的车险保障需要与车险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

为了解决好车险领域的矛盾问题,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中国银保监会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指导意见》。

解读变化

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

据了解,预计9月19日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届时,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相关改革红利。

交强险责任限额方面,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此外,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同时,增加了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保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朱河

新闻推荐

创建日照市食品生鲜产业带暨天猫食品生鲜企业招商推介会召开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范成思)9月7日,由市商务局、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数字乡村与区域经济发展事业部主办的创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