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最高可买1000万元,最高免赔率上调至30%…… 车险综合改革将实施 保费降低服务升级
长期以来车险市场虚高定价、保障不足等顽疾,令消费者叫苦不迭。9月3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9月19日开始实施,这意味着车险综合改革即将开启。
此次车险改革定位为车险综合改革,涵盖交强险和商车险、条款和费率、产品和服务等,直指车险市场痛点。它也被业内誉为“放大招”,对车主释放多项重要利好,如总保费下降,交强险责任限额提高,甚至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最高可买到1000万元的档次,最高免赔率上调至30%等。
据了解,意见最吸引车主眼球的莫过于车险保障内容全面扩容。今年车险综合改革将涉及交强险保额提升、部分附加险责任并入商业主险、三者险限额提升、NCD系数调整、优化费率浮动系数等。意见实施后,商业车险基准保费价格将大幅下降,行业整体车险保费规模可能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消费者购买与以往同等保额的保险,保费会更低,但服务和保障会更完善。也就是说,对消费者而言,在保险责任扩大和保障金额提升的情况下,保费支出还将明显减少。
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
意见明确,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
提升三者险限额到1000万元
与以往相比,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与交强险限额提升一样,原有限额逐渐无法满足赔偿需求,提升限额有利于满足消费者风险保障需求。这也意味着,意见实施后,即使不小心撞了豪车,也可以赔得起。当然,三者险额越高,保费会相应提高。
部分附加险并入到车损险
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指定修理厂、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7个方面的保险责任。意见把上述7个保险内容放在“车损险”里,即只要买了车损险,机动车全车盗抢等7项保险内容就不需要再额外购买了,而此前它们都属于附加险。
这一改革,将大大拓展车损险的保障范围,消费者今后遇到发动机涉水、玻璃单独破碎等情况,处理起来会更加简单。
删除部分免责条款,取消部分责任免赔率
意见显示,车险中还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带来的车险理赔。至此,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保险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使得消费者保障更充分,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
此外,意见还取消了现有条款中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据现行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此外,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由此可见,取消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会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
全国下调附加费用率
引导行业将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
适时支持财险公司报批报备附加费用率上限低于25%的网销、电销等渠道的商车险产品。
优化费率浮动系数
意见明确,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针对本轮车险综合改革给行业带来的影响,业内专家表示,从整个行业来看,车均保费可能会有一个比较明显的下降。整体来看,将呈现赔付率和费用率一升一降,即赔付率总体上升,费用率大幅下降的趋势。对消费者而言,是一大利好消息。
(马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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