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行政申请人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就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
新华社北京8月19日电(记者 谭谟晓)为建立公平、透明、高效的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工作机制,对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事项进行统一规范,保护行政申请人合法权益,银保监会日前就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人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资格,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货币资本并按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实施托管,全国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00万元。申请人股东应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的能力,出资资金自有、真实、合法,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各种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具有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主业经营情况良好,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已建立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保险代理业务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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