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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坏账损失增多需要把握好两个“容忍”

新京报 2020-08-19 00:37 大字

一家之言

一是正常贷款的宽容度,一是不良行为的“零容忍”。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日前在《求是》杂志撰文表示,原来的调控目标是广义货币与社会融资规模增速略高于名义GDP增速,今年上半年高出10多个百分点。预计今年总体杠杆率和分部门杠杆率都会出现较大反弹,金融机构的坏账可能大幅增加。2019年银行业新形成2.7万亿元不良贷款,出现疫情“黑天鹅”后,资产质量加倍劣变不可避免。

在如此严峻复杂的经济环境和经济形势下,出现杠杆率上升和坏账损失增大,是必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减少客观因素的影响,杜绝主观因素的发生。只要做好了这两个方面,纵然杠杆率上升和坏账增多,也不用过度担心。

因为疫情的暴发,给经济带来重大的冲击,迫切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最大效力的支持。也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金融机构才降低了贷款门槛、简化了贷款程序、提高了不良贷款的容忍度。

金融对经济发展和企业运行的支持,对企业应对困难和挑战的帮助,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得到社会各方面的广泛认可与肯定的。但是,这也无疑会给银行自身发展带来影响。尤其是不良贷款和坏账损失,会出现比较明显的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才能有效化解支持经济发展和企业运行与不良贷款增加、坏账增多的问题呢?我们认为,需要把握好两个“容忍”。一是正常贷款的宽容度,一是不良行为的“零容忍”。

什么是正常贷款,当下把握好的难度更大。因为,企业普遍困难,普遍需要资金支持。如果仍然像经济运行环境较好时一样,按正常程序发放贷款,必然会使企业的困难更大,资金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必须简化程序、降低门槛,增强对贷款发放的宽容度,对企业贷款所需要的担保、抵押等适当放宽条件。

但是,贷款发放的门槛降低、程序简化,不代表可以滥竽充数、可以不顾企业实际情况、可以滥发贷款,对那些原本就不应该发放贷款,企业运行严重不振,已经有过失信行为,企业经营者没有信用意识的企业,仍然不能轻易发放贷款,不能让这些企业蒙混过关,在银行获得资金支持。一旦滥竽充数者增多,不良贷款一定会大幅增加、坏账也会大幅增多。我们需要的,是支持该支持的,对不该支持的,绝对不能支持。尤其是不讲信用的老赖企业,必须在贷款发放上,确保“零容忍”,决不能让不守信用者获得贷款、让不守信用者成为银行风险的制造者。

总之,对可能出现的不良贷款增加、坏账增多,需要理性分析、客观看待,要更多地从宏观层面看问题,在微观角度下功夫,保正常企业与杜绝无信企业相结合,从而让货币政策能够更好地对稳定经济增长与企业运行发挥作用。

□谭浩俊(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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