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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标 A 股公司 首发精选层半年报模板

金融投资报 2020-07-25 01:0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杨成万)半年报披露年年有,今年要求却不同。全国股转公司于近日发出的《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了以下原则:一是精选层、创新层、基础层三个层次之间的披露要求呈梯度化,依次降低;二是注重层次内部规则衔接,中期报告披露要求低于年度报告,高于季度报告;三是以现有新三板监管规则为基础,借鉴上市公司制度理念,充分体现挂牌公司特点。

与往年相比,今年半年报最大的不同就是增加了精选层公司半年报模板,并提出了具体的披露要求。鉴于精选层公司经过公开发行,其股权分散度、市场关注度等较高,在半年报披露的监管要求上总体对标上市公司。相比创新层、基础层公司,精选层公司半年报的披露内容将更加全面和详细。

在财务指标披露方面,《通知》规定,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企业经营关联性强、体现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财务指标进行披露,包括核心管理团队、关键技术人员、关键资源、专有设备、专利、非专利技术、特许经营权等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所产生的影响。当期利润、资产、负债变动达到或超过30%的,应充分解释导致变动的原因。

如发生因核心管理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离职、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公司应当详细分析,并说明拟采取的相应措施。“因为上述因素往往决定一家企业的兴衰成败,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有业内人士称。

根据《通知》,公司在报告期内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应结合行业特点分析未盈利的成因,对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公司还应披露改善盈利状况的经营策略,未来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及其依据、基础假设等。

《通知》同时要求公司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应当披露变更、更正的原因及影响;涉及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应当披露对以往各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金额。

对于2020年1-9月公司经营业绩的预计问题,《通知》称,公司如果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应当予以警示并说明原因。同时,应当说明重大风险因素对公司的影响、已经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及风险管理效果,在分析影响程度时公司应当尽可能定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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