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曝家丑”:中山证券被查明存在印章管理混乱等问题
7月20日,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锦龙股份,000712)发布公告称,2020年7月17日,深圳证监局向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石文燕出具了《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为:经查,深圳证监局发现中山证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履行公司规定程序,擅自改变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审批流程;印章管理混乱,存在公司印章使用审批授权和流程不清晰、未严格执行双人保管要求、未完成审批流程即予用印等情形。
石文燕作为中山证券董秘及时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的管委会委员,是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深圳证监局拟对石文燕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对此,石文燕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复核成立的,深圳证监局将予以采纳。如其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深圳证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正式的监督管理措施决定。
石文燕需在收到《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事先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告知书回执》(注明对上述权利的意见)回复深圳证监局,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锦龙股份官网显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公司注册地在广东省东莞市。2000年公司转制为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现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90%股份)。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证券公司业务,公司持有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70.96%股权,持有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参股华联期货有限公司3%股权。(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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