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业务,平安财险湛江中支及其负责人合计被罚120万元
记者 | 吴绍志
编辑 | 张一诺
7月17日,广东银保监局公布一份罚单,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湛江中心支公司罚款98万元;对黄伟忠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2万元。
罚单显示,平安财险湛江中支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虚构经济业务事项、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公司和负责人均处以罚款。
从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罚单来看,平安财险各地公司因为类似的原因已被罚多次。例如,阳江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48万元;宁波分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资金、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被罚款人民币20万元;新余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1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刚刚发布平安财险的股东变更批复,摩氏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有的444.8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平安财险209.02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9.5357%;摩氏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不再持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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