冻南美白虾外包装检出新冠病毒 造成的损失货物运输保险赔吗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营业中断险、董责险等多个保险业务陆续“走红”。近几天的“厄瓜多尔冻南美白虾”一事又将行业的关注点扩展到了货物运输保险领域。
近日,大连海关、厦门海关分别从3批自厄瓜多尔进口的冻南美白虾集装箱内壁和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6个,虾体和内包装样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海关总署等部委发文暂停厄瓜多尔3家企业在华注册资格,暂停3家企业的产品进口,对上述3家企业3月12日以后生产的冻虾实施退货、销毁等处理,并向进口地海关提供货物的进口和销售记录。
7月15日,重庆沙坪坝区通报称,检测发现西部物流园一冷冻仓库部分产品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呈阳性。
安达保险有限公司水险总监宋巍认为,对于此次运输背后的保险安排还不是非常清楚。此次白虾的损失是否能够在货运险保单项下索赔,需要结合保单的保障范围(包括特别约定)、损失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损失性质等多种因素进行判断。
可以说,无论是国内贸易还是国际贸易,双方交易的货物往往需要经过运输过程。但在这一过程中,货物可能会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发生而造成损失,货物运输保险应运而生。
所谓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货物为保险标的,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遭受的损失的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货物,主要是指具有商品性质的贸易货物,一般不包括个人行李以及运输过程中所耗费的各种供应和储备物品。
“目前,国际和国内市场有很多保险条款(包括主险和附加险),但从常用的主险条款的内容来看,基本上都没有对新冠和其他传染病的风险进行特别的约定或者明确除外。因此,对于此类损失,在保险理赔上恐怕会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此类风险需要引起保险行业的重视。货主也需要考虑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宋巍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虽然货运险能够转嫁一定的风险,但承运人承担的保障责任是有限的。(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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