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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钱袋子”,防范非法集资

半岛都市报 2020-06-12 03:44 大字

随着互联网的发达,各种新技术不断发展,一些别有用心的骗子也嗅到了机会,通过编造些听起来“高大上”的概念,穿起“新技术”的外衣,干起了非法集资的勾当。

骗局6大障眼法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1.编造虚假项目。非法集资者大多通过注册合法公司或企业,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将人骗入泥潭。

2.谎称创业创新。比如打着响应国家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互助等旗号,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的幌子。

3.承诺高额回报。为了吸引注意,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有些回报率甚至高达数十、上百倍。

4.虚假宣传造势。利用网站、博客、论坛等新媒体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聘请明星代言传播虚假信息。

5.藏身虚拟空间。借助虚拟网络,将“去中心化”“开放源代码”等时髦概念作为投资的“噱头”,通过编造故事、设计模式等手段来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6.利用亲情诱惑。现实中,大部分非法集资的投资人都是在亲友的劝说下参与的,尤其是中老年投资人容易被骗。

非法集资十大骗局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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