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明星之江生物申报科创板,曾IPO未果并被证监会警告
记者 | 谢欣
编辑 | 许悦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审核系统显示,在今年新冠疫情中表现亮眼的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本月初已向上交所提交科创板IPO申请,并获受理。
值得注意的是,之江生物目前为新三板挂牌企业,此前曾申报上交所主板IPO,但因保荐方东方花旗证券被立案调查而撤回申报,此后遭证监会现场检查并被处罚。
之江生物专注于分子诊断试剂及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已开发400余种产品,覆盖了绝大多数国家法定传染病。公司2017年-2019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3亿元、2.24亿元及2.59亿元,同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4471.26万元、5049.27万元及4432.47万元,在2019年出现下降。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开始后,之江生物在1月26日首家获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证,5月,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应急使用清单(EUL),可为世界卫生组织成员国和各意向采购方提供采购依据。
而新冠肺炎疫情也极大带动了之江生物在今年一季度的业绩,IPO申报稿显示,之江生物今年一季度实现销售收入2.24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9915.78万元。
2015年12月14日,之江生物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本次申报科创板IPO计划采取“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上市标准。
本次之江生物计划募资13.56亿元,所募集资金计划投向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产品研发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这并非之江生物首次尝试IPO,2017年之江生物曾由东方花旗证券辅导筹划主板上市,不过因为东方花旗证券控股方东方证券同时也是之江生物的主要股东,故东方花旗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的业务独立性存在争议。而其IPO之路也相当波折,由于股权转让、三类股东等问题受到曾被证监会质询。
此后,东方花旗证券因在担任粤传媒财务顾问期间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之江生物也因此被中止IPO审查,随后主动撤回申报材料。
不过,2019年上半年,之江生物名列其中。2019年7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称发现之江生物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存在个人账户支付工资等费用、未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发行人发生资金往来、2016年存在少计费用多计收入、设备管理不善、关联交易及内部组织结构披露与事实不符等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之江生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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