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常态化 集体诉讼该发威了
■ 贺宛男
继去年A股18家公司退市并创下历史新高后,今年截至5月28日,已有22家上市公司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
其中,*ST保千、乐视网、金亚科技、*ST龙力等4家公司因财务指标被终止上市;ST锐电、中广天茂、*ST美都、神雾环保、东沣B等7家公司因连续20日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另有11家公司通过重组渠道退市。
加之盛运环保和ST天宝已连续19个交易日低于面值,“面退”已铁板钉钉。此外,低于1元的尚有5-6家,恐也难逃退市厄运。
据报道,去年以来,仅“面退”股就达14家,120万股民被坑,4800亿市值灰飞烟灭。
毫无疑问,垃圾股加速出清是好事!这既有注册制下壳资源卖不动的因素,又有监管层面加强监管和投资者渐趋成熟的原因。但随着退市公司越来越多,我们看到的往往是一退了事,投资者保护还需补上短板。
去年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宣布,设立“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确实,我国证券投资者已突破1.5亿,居世界首位,不仅需要这样一个“保护宣传日”,更需要有切实可行的保护制度。
今年5月15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二个投资者保护宣传日中表示,对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要保持“零容忍”。他特别提到查办康得新、康美药业等一批市场高度关注、影响恶劣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
康德新2015年至2018年通过虚构销售收入虚增利润119亿元。康美药业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并且还伴生违规占用、违规担保、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此前对这类公司给出的顶格处罚也就60万元。
对此,相关人士称,按照原证券法的处罚条例,证监会只有这点权限。随着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实施,违法成本将大幅提升。
然而,我们看到的是,今年4-5月以来退市的公司中,似乎没有一家显示出新证券法实施之后,违法成本大幅提升的威力,一家都没有!
随便举一例。中小板退市公司天广中茂,原预告2019年预亏1.8亿-3.16亿元,既没有ST,也没有什么预兆,在投资者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修改为预亏21.58-30.47亿元,巨亏原因仅仅是“商誉减值”,就此股价迅速下滑。再一看,截止2018年底,公司商誉也就7.1亿元(已经多次减值),又何来20-30亿的商誉减值?而2019年年报至今不予披露,我们倒是看到财务总监和数位独董辞职,居然还赞扬他们“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公司董事会对某某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另如已滑至退市边缘的*ST兆新,以及被称为环保行业“神雾双雄”的神雾环保和*ST节能,无不都是野心勃勃、虚构利润、造假欺诈,市值从数百亿元跌至一二十亿,在面临退市之际,没有一家对投资者有所交待,也未见投资者保护有什么行动。
集体诉讼已经写入新证券法,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诉讼代表人,按照“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诉讼原则, (紧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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