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财经> 正文

侵权责任编草案:关民生 明责任

西部法制报 2020-05-21 00:32 大字

在日常生活中,高空坠物、网络侵权等事件时有发生。当民事主体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侵权责任。针对侵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侵权责任编草案在总结现行侵权责任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回应了民生热点,填补了法律空白。

亮点一 解决高空抛物“痛点”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如何守护好老百姓“头顶上的安全”,保护受侵害人的合法权益,成为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的问题。

侵权责任编草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使高空抛物正式成为法律层面的一项违法行为。同时,草案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进行了细化,除规定侵权人需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外,还明确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开展调查,查清责任人,并强调建筑物管理人如果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律师张保军说:“可以把物业增加为责任人,这样也使得未来赔偿能够得到较好执行。”

为体现公平,草案还明确,如果最终找到了侵权责任人,那么之前已经给予补偿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张保军表示:“这样一方面可以制裁真正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另一方面,也要给其他被推定的加害人提供公平保护。”

亮点二 对自愿参与危险性活动确立“自甘风险”规则

自愿参加具有危险性的体育活动时受伤,责任由谁来承担?实践中,这类问题经常会引发纠纷。对此,侵权责任编草案中确立“自甘风险”规则,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同时,草案还明确了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问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强认为,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障文体活动顺利开展。孟强说:“在文化体育活动里,参与这个活动的人互相之间发生一些碰撞、冲突,往往受害一方就会提起诉讼,要求组织者和行为人都承担责任,这与人们的普遍认知有一些冲突。所以,侵权责任编草案里就增加了这样一个规定,在文体活动中其他活动参与者造成的损害可以免责,这有利于保障文体活动顺利展开,让人们免除后顾之忧。”

亮点三 对受侵害情况紧迫明确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现实生活中,自然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来不及请求国家机关保护的情况下,自己采取措施保护权益反被他人起诉侵权的案例时有发生。为此,有观点认为,我国需明确规定“自助行为”制度。

侵权责任编草案中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保军律师认为,“自助行为”制度是对公力救济的较好补充。张保军说:“比如,乘客坐出租车,下了车就要跑路;食客吃了饭,不给钱就要走,只有在这些情况下,你才可能利用‘自助行为’,通过私立救济维护自己权利。实际是通过法律给私力救济留出了一定空间,这是对于公力救济比较好的补充。”

亮点四 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

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侵权行为越来越复杂,侵权责任编草案在现行侵权责任法的基础上,细化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则。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现实中,滥用“通知——删除”程序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情形经常发生,不仅给网络用户造成损害,也给网络服务提供者造成流量损失和广告收入损失。为此,侵权责任编草案增加规定:“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对防止网络用户恶意投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起到积极作用。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错误通知写到民法典里面有三个意义:第一个最重要的意义是更好地保护了网民表达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不能被恶意通知或错误通知所干扰的;第二个意义是增加了水军等处于不好目的的错误通知人的法律责任承担,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水军泛滥;第三个意义是更好地平衡了表达者和受众之间的关系。”稿件来源:央广网

新闻推荐

立信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完善《公司法》 保护中小股民权益

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朱建弟提交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