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造假之王”ST康美又出事:业绩信披违规,马兴田等3高管收警示函
记者 | 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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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7年年报、2018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被“定性”财务造假后,康美药业(ST康美,600518.SH)2019年年报的披露工作再出问题。
5月10日晚间,康美药业公告称,公司及高管于近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马兴田、庄义清、唐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下称“警示函”)。
2020年1月23日,康美药业发布2019年度业绩预亏公告,披露公司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约为-13.5亿元至-16.5亿元。4月30日,康美药业发布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报告,披露全年净利润修正为-36.48亿元,公司披露的2019年度净利润经修正后出现大幅变动。
广东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指出,康美药业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此前披露的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广东证监局认为,马兴田作为康美药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庄义清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唐煦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上述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发稿,康美药业仍未能发布2019年年报,按相关规定本应在4月30日前发布,不过今年因为特殊原因,交易所允许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
4月21日康美药业公告称,“公司新聘审计机构审计任务重,时间紧迫,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务工作相关人员复工较预期严重滞后,使得公司财务报表编制未能如期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拟于2020年6月16日出具审计报告,公司争取2020年6月18日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2019年康美药业财务造假震惊A股,证监会称,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极为严重。
经证监会调查,康美药业2016年年报虚增货币资金225.8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1.13%和净资产的76.74%;2017年年报虚增货币资金299.4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3.57%和净资产的93.18%;2018年半年报虚增货币资金361.9亿元,占公司披露总资产的45.96%和净资产的108.24%。
2019年证监会已经公告拟对22位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6人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尽管目前尚未透露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有进一步处罚,但康美药业已经受到波及,2019年或是其上市首次出现年度亏损。
2月3日,康美药业公告称,因流动性紧张,公司未能如期偿付“15康美债”回售本金及利息,这也是康美药业发行的债券首次违约。
当日,中诚信决定将康美药业的主体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将“15 康美债”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将“18 康美 01”和“18 康美 04”的债项信用等级由B下调至CC,并将“18 康美 01”和“18 康美 04”债项 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信用评级观察名单。
在2019年财务造假事发前,康美药业的主体评级为AA+。
2月28日,“15康美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决议,利息全额支付、面额50万(含)以内部分的本金全额兑付、面额50万以上部分的本金按25.666%的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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