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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下 国内外多家药企“蹭热点”违规信批遭处罚

澎湃新闻 2020-03-07 06:57 大字

因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生产等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科创板上市公司博瑞医药日前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批评。澎湃新闻采访获悉,目前已有部分受损的投资者咨询办理索赔预登记。

2月11日晚,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博瑞医药发布公告称,公司成功开发了瑞德西韦原料药合成工艺和制剂技术,并已批量生产出瑞德西韦原料药。瑞德西韦是被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目前对新冠病毒可能有效的药物,正在中国开展III期临床试验。

后经上交所查明,博瑞医药宣称“批量生产抗新冠药物”实为试验性生产,博瑞医药不具备商业化批量生产资质,其违规信息披露(信批)受到处分。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全球面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背景下,国内外已有多家医药企业因违规披露新冠疫情治疗手段相关信息被批评或处分。抗病毒相关药物的研发、生产等信息,可能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这也成为国内外监管部门近期一大监管重点。

博瑞医药宣称“批量生产抗新冠药物”,实为试验性生产

2月11日深夜,博瑞医药董秘王征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称,凭借在高端原料药和特殊注射剂开发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集中所有研发力量,在十几天内就仿制瑞德西韦成功。

王征野说,公司研发生产的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肯定不是实验室的那种样品,而是“可以批量生产的”。

王征野还说,博瑞医药作为中国药企,理应具有家国情怀,承担社会责任,若瑞德西韦能够最终获批上市,疫情期间将主要通过捐赠等方式供应给相关病人,不会在这个上面赚钱,希望给老百姓一颗定心丸。

在博瑞医药宣布批量生产抗病毒药物瑞德西韦后,2月14日机构暴力出货,换手率高达45.65%,股价创出历史新高。

十几天后,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查明,博瑞医药公告中所称“批量生产”,实际为药品研发中小试、中试等批次的试验性生产。公司尚未取得药监部门批准,也未取得专利权人授权,不具备进行药物商业化批量生产的应有资质。

上交所称,博瑞医药信息披露不清晰、不准确。虽就相关药物研发生产面临的临床实验结果、监管审批、专利授权等重大不确定性进行了风险提示,但未能明确区分相关药品试验性生产与商业化生产,所披露的“批量生产”实际属于药物研发阶段,而非已完成审批并开始正式生产销售瑞德西韦原料药和制剂,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

另外,博瑞医药董事会秘书王征野在接受媒体采访的表述进一步混淆了试验性生产与商业化生产,相关表述不清晰、不准确。

因此,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监管部决定:对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对博瑞医药时任董事会秘书王征野予以通报批评。

多家药企因“蹭热点”被批评

这不是第一起因披露瑞德西韦制剂相关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被监管部门批评的医药企业。

同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秘陈海滨也因信息披露不完整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及董秘李日萌也因信息披露不完整,构成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误导性陈述,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海南海药2月1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通过与国内外合作伙伴的紧密合作,已经完成瑞德西韦原料药及制剂工艺研发”、“公司已经完成瑞德西韦制剂的第一批生产,并已具备年产 350万支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公司量产瑞德西韦原料药,原料药纯度在99%以上”。

后深圳证券交易所查明,公司在《进展公告》中未对抗病毒药物研制合作伙伴的合作模式、各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进行披露,而上述信息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公司信息披露不完整,“构成对投资者投资决策的误导性陈述”,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海南海药及时任董秘李日萌予以通报批评。

物产中大集团2月13日上午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控股子公司江苏科本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本药业)的“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特效药瑞德西韦10T/制剂1000万支”项目于2020年2月6日获得江苏省启东市北新镇人民政府备案通过,并提示该项目仅处于政府行政审批备案后开工前阶段,易受到技术、专利审批、行业政策、医药审批等多方面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最终能否批量生产及投放市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在公司做出上述回复后,公司股票价格于2月13日收盘涨停。

上交所认为,物产中大在回复上述提问时,未明确说明上述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是否需获得瑞德西韦研发企业美国Gilead公司的授权,未明确提示科本药业资产和业务规模占公司相关业务规模比例极小、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的情况,也未明确说明后续投入生产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公司对外发布的风险提示过于概括,也未作出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

因此,物产中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物产中大及时任董秘陈海滨予以通报批评。

抗疫下的信批监管举措

关于吉利德在研药物瑞德西韦的最初消息来源是2020年2月1日,权威医学期刊《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发表论文介绍,美国首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在使用瑞德西韦治疗后,病情迅速得到缓解。

之后,吉利德相关药物有效性、安全性及开发进度等信息受到市场及媒体高度关注,多家国内外上市公司宣布正在与吉利德接洽及寻求合作。与此同时,通过违规披露信息攀附热点的情况亦开始出现。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上述三项纪律处分中,影响最大的应是博瑞医药,而且,科创板上市公司实行的是注册制背景下的监管体制,对信息披露的适法性和严格性趋于更高要求。新《证券法》中的投资者权益保护,首次确立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核心的民事责任主体制度,这意味着,无论是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还是证根据监会规章,只要负有信息披露义务主体,一旦出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都可能承担证券民事赔偿责任。

同时,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归责原则由“过错原则”变为“过错推定原则”,由此,加重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举证责任。

在全球面临新冠疫情冲击的背景下,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药物的研发、生产等相关信息,可能会对公司股票交易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这也成为国内外监管部门近期一大监管重点。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2月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专门为此发布一则投资者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注意新冠疫情相关的投资欺诈——这些欺诈信息通常介绍某公司产品或服务将被用来阻止新冠病毒暴发。

今年2月7日、2月24日,出于担心新冠肺炎治疗手段的相关披露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先后宣布,暂停Aethlon Medical、Eastgate Biotech两家医药公司的股票交易。(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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