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
为减轻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继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2月20日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称,住建部已会同财政部、央行研究提出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三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具体来看,一是对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要连续计算,不影响每个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是对职工,特别是对一线的医护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因疫情需要来隔离或者暂时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同时,考虑对于支付房租有压力的缴存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并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是对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决定自愿缴存公积金。继续缴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缴存比例;停缴的,停缴存期间缴存时间,同样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记者从住建部了解到,在其公布的最新数据中,2018年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实缴单位为291.59万个,实缴职工14436.41万人。从金额上看,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21054.65亿元。如果以此计算,2018年每个住房公积金的实缴单位平均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约为30086元,如果再加上实缴员工的代扣部分,这一金额为60172元。
由于住建部尚未公布2019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假设以2018年数据为准,在不考虑税负的情况下,如果每个实缴单位均申请缓缴5个月(2月份至6月份)时间,再加上实缴员工的代扣部分,每个月涉及的缓缴纳资金将达到30万元。也就是说,如果2018年291.59万户实缴单位全部申请5个月的缓缴,涉及的资金约为8770亿元。
西南证券首席宏观固收分析师杨业伟表示,从数据上可以看到,缓缴住房公积金意味着企业在短期内可以降低相关运营成本,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有助于企业继续存续发展。因而从短期来看,将有利于减小疫情对企业的负面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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