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审查问答正式下发,暂不允许金融和类金融企业进入
记者 | 满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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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层挂牌审查问答正式下发。
1月21日,股转公司发布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问答(一)》(简称《审查问答》)1件业务指南。这是继1月19日新三板全面“深改”第三批业务规则下发后,又一针对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的相关配套规则。
股转公司方面表示,精选层挂牌审查充分体现“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审查理念。本次发布实施的《审查问答》立足于对精选层挂牌审查常见问题提出针对性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披露和中介机构核查要求,同时和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科创板审核问答相关要求总体一致,与后续实施的转板上市制度有效衔接。
“精选层审查问答其实等同于主板及科创板市场的IPO50条,此前也有消息表示,监管层在企业公开发行进入精选层方面将借鉴IPO50条的理念”。有北京地区券商投行人士表示。据了解,此次股转公司发布的文件为《审查问答》(一),共28条,而后续的内容将会在之后下发。
具体而言,28条内容主要三个方面:一是精选层进层条件方面,对“市值”、“经营稳定性”、“研发投入”等概念作出了详细界定,并提出了披露、核查及监管要求。二是发行主体方面,对行业、业务、主要资产和核心技术权属等明确披露、核查及监管要求。三是其他常见问题方面,对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同业竞争、关联交易、承诺履行、存在政府补助等事项提出具体的披露、核查及监管要求。
精选层入层门槛在《审查问答》进一步细化。此前公布的精选层入层标准三为“市值不低于8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标准四为“市值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对此,《审查问答》要求,发行人选择第三套标准进入精选层的,其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应主要源于前期研发成果产业化。选择第四套标准进入精选层的,其主营业务应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保荐机构应重点关注发行人创新能力是否突出、是否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是否已取得阶段性研发或经营成果。
对于选择第一、二、三套标准进入精选层的发行人,《审查问答》要求保荐机构重点还应关注以下内容: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是否存在重大依赖,营业收入大幅下滑是否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审查问答》表示,精选层设立初期,优先支持创新创业型实体企业,暂不允许金融和类金融企业进入精选层,后续将结合深化新三板改革措施落地情况及监管环境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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