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科技拟“借壳”长春经开,上市公司主业或变更
记者 | 陈祺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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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晚间,长春经开(600215.SH)公告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万丰锦源、吴锦华、越商基金、先进制造基金、华聚投资、智联投资、吴军、倪伟勇与江玉华合计持有的万丰科技100%股份;本次交易后,万丰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但标的资产预估值及交易作价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同时,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需提交证监会审核,并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对方万丰锦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吴锦华、倪伟勇、江玉华均为上市公司董事,同时倪伟勇为上市公司总经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发生在控制权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预计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比例超过100%,预计构成重组上市。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将根据万丰科技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最终评估作价情况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交易前,长春经开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辅以一级土地受托开发业务、物业管理及租赁业务。标的公司万丰科技定位于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和智能装备制造行业,主要从事自动化焊接生产线以及热加工自动化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迅速切入智能制造行业,全面深入布局工业机器人产业和智能制造领域,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及发展空间将得到有效提升。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包括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等,以及业绩承诺和补偿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2017年4月19日,长春经开原控股股东创投公司与万丰锦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创投公司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1.88%股份转让给万丰锦源。2018年3月13日,该股份转让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至此,长春经开控股股东由创投公司变更为万丰锦源,实际控制人由长春市国资委变更为陈爱莲。
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1月12日之间,吴锦华通过法律允许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陈爱莲与吴锦华为母子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为陈爱莲、吴锦华。
万丰锦源入主长春经开时,便表示将在条件成熟时使用上市公司平台对优质资产进行有效整合。
此后,长春经开于2018年8月31日与关联方城建集团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公司拟以5.92亿元向城建集团出售公司持有的7家子公司股权、3项房地资产、部分其他固定资产和债权资产。此举被认为是长春经开剥离非主业资产,减轻公司的经营负担和压力的重要举措。
若本次收购完成,长春经开主业将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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