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来了!光大银行持股60%发起设立阳光消费金融
记者 | 郝昕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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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来了。
1月10日,光大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近日收到银保监会出具的《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该行在北京市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
同日晚间,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光大银行在北京市筹建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阳光消费金融”),并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这一消息意味着,第25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成立,此外,北京市将迎来继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和中信消费金融公司后的第三家消费金融公司。
2018年9月,光大银行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议案》,同意本行与中青旅及其他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
根据合资协议,光大银行出资6亿元,股权比例为60%;中青旅出资2亿元,股权比例为20%;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股权比例为20%。消费金融公司正式成立后,将成为该公司的附属公司。
光大银行表示,消费金融公司结合该公司优质资源以及中青旅旅游产品和消费场景,加之王道银行服务海峡两岸的桥梁作用,共同促进消费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和发展。
人员配置方面,光大银行此前公告表示,消费金融公司将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光大银行有权提名三名董事,中青旅有权提名一名董事,王道银行有权提名一名董事,首届董事会成员由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消费金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光大银行提名的董事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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