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证券又收罚单,内控问题“七宗罪”,被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
记者|马晓甜
新年伊始,上市还未满一年的华林证券就收到了一份监管的严厉罚单。
1月3日晚间,华林证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对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措施的决定》,因存在内部控制不完善、治理结构不健全的问题,证监会决定对华林证券采取限制新增各项业务规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决定书列数了华林证券的“七宗罪”。
一、公司章程以及各项制度中均没有规定各内控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对高级管理人员和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时,未由合规总监出具书面合规性专项考核意见。
三、对子公司合规管控不足,如从未对子公司进行合规检查;未向另类子公司选派合规负责人,向私募子公司选派的合规负责人主要在母公司办公。
四、未对投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等出现重大风险或违规问题涉及的责任人或责任部门进行问责。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中大量职位由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甚至部分关键职位由一人兼任(代行),公司内部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制衡。
六、总经理林立除在公司任职外,还担任了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董事。
七、监事会主席任职不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不明确等。
作为2019年登陆A股的首家券商,华林证券去年的业绩并不如人意。
公司2019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其实现营业收入6.74亿元,同比下滑7.46%,是唯一一家出现营收下滑的上市券商,在36家上市券商中排名垫底;实现归母净利润3.06亿元,同比增长18.9%,在A股上市券商中排名34位。
而此次也并非华林证券第一次因合规风控问题收到罚单。2019年5月19日,在华林证券上市刚满4个月的时候,公司就曾收到来自黑龙江证监局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华林证券作为红博会展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管理人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对特定原始权益人、担保人的尽职调查不到位,对相关主体内部控制、关联关系、担保人的债务结构等情况尽调不到位。二是存续期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时,对专项计划的部分风险防范措施、增信措施落实不到位,风险监测不及时,披露不充分。
随后,公司于5月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合规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赵嘉华的辞职报告,赵嘉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及合规总监职务(监管部门批准后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019年12月3日,华林证券公告表示,公司合规总监温雪斌正式履职。
除了合规总监外,华林证券高管层近期也变动频频。
11月13日,公司发布《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显示,潘宁辞去财务总监,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裁,公司董事会聘任关晓斌先生为财务总监。同时,林立辞去总经理职位,将继续担任董事长,公司董事会聘任朱文瑾女士为总经理。
12月7日和12月28日,公司又相继发布了变更董秘和监事会主席任职资格获批的公告。根据公告,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关晓斌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西藏证监局核准吴伟中监事会主席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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