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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发布,防止恶意投诉牟利 “恶意索赔”下月起将受限

南国今报 2019-12-10 22:05 大字

“职业吃货” 漫画/朱慧卿

以“打假”之名,通过恶意投诉而牟利的行为将从下月起受限。2020年1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发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职业索赔人

以打假之名实行敲诈

近年来出现了相当一部分职业索赔人,他们利用商品保质期、广告语描述等方面的漏洞,故意大量买入,要求商家支付赔偿。这些职业打假人通常寄生于各大电商平台,以打假之名对商家实行敲诈,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或借机对商家敲诈勒索,有的行为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无视司法权威,浪费司法资源。

据2016年上海工商部门调查显示,当年上半年12315中心接到的职业索赔诉求件中,经立案调查,真正构成消费欺诈的仅20起,其余99.83%的被索赔企业都没有实质性的消费欺诈。

曾有媒体报道,有打假人用蘸有特殊药水的棉布,将商品的生产日期擦去,或者用针扎孔往面包里塞头发,以此向商家索赔。

“职业吃货”

收到退款不退货被淘宝起诉

所谓“职业吃货”(只退款不退货)是网上对一种变换了手法的职业索赔人的戏称。淘宝买家周某去年用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册了淘宝账号后,开始疯狂下单,一个月有633笔。

其中,在2018年6月7日至16日期间下单289笔,当月申请退款281笔,退款成功277笔,实际退款金额3854.54元;在2018年7月1日至5日期间下单344笔,当月申请退款343笔,退款成功335笔,实际退款金额18842.53元。这一个多月里,周某共计下单633笔,申请仅退款624笔,退款成功612单,金额3.2万余元。周某收到货后申请退款624笔却拒不退货。

2018年12月19日,淘宝网将周某起诉至杭州互联网法院,诉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

淘宝网认为,周某的恶意退款行为属于滥用会员权利,严重违反服务协议,给淘宝网造成了经济和商誉上的严重负面影响,应当赔偿损失。

杭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周某发起的仅退款申请明显不符合常人的购物习惯,且退款理由重复单一,其行为系滥用淘宝网平台会员权利,损害了诚信合法经营的淘宝网卖家声誉,干扰了淘宝网的正常运营秩序,并让淘宝网为处置被告的不实投诉多支出了物力资源,给淘宝网造成了实际损失。法院判决被告周某赔偿淘宝网经济损失1元及合理支出(律师费)1万元。据了解,此案是淘宝网起诉恶意退款系列案件中,法院作出的首例判决。

形成产业链

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趋势

恶意索赔的套路越来越深,甚至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规模化、程式化趋势,具体表现为师徒传帮带、培训产出一条龙、专盯包装宣传瑕疵等。

职业索赔所耗费的资源是一般正常投诉的4倍至5倍,公共资源被少数团伙恣意挥霍,反而让真正影响到消费者和市场经营秩序的问题无法得到处理。

某律师事务所官网显示,咨询遭遇职业打假人索赔的有几十条。记者看到,网店店主小梅表示,其店铺所售卖的一款产品,因大包装按散装卖,未贴QS标签被职业打假人“买家”抓住把柄,对方称,“要求10倍索赔,并且只退款不退货”。店家估算这一单100多元的干果订单,除了损失本金,还要再付1000元赔偿,损失惨重。据小梅说,与她相似的店家遭遇投诉的有30多个。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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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职业打假不同

《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指出,和职业打假不同的是,“职业索赔”往往假借打假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一般路径为“一买、二谈、三举报、四复议、五诉讼”。

恶意投诉数量

今年9月,中国市场监管报社举办的职业索赔行为专题研讨会披露,近年来全国以“打假”“维权”为名发起的“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每年超100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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