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券商新设并进,甬兴证券、大和证券(中国)设立申请双双获证监会受理
记者 | 满乐
编辑 |
内外资正同步进军国内券业市场。
据证监会官网最新披露,甬兴证券、大和证券(中国)的设立申请材料已在12月4日获证监会受理。
其中,甬兴证券的设立申请材料在11月18日被证监会接收,11月22日证监会要求对材料进行补正,12月4日证监会正式受理申请材料。值得注意的是,甬兴证券也是今年7月证监会宣布重启内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后,首家申请设立的内资券商。
今年7月5日,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正式落地。同日,证监会还宣布重启内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审批,时隔十二年后,国内券商设立重新开闸。
公开信息显示,甬兴证券为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宁波开发投资集团)独资申请设立,而后者则为宁波市国资委100%控股。
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公布的财务信息来看,截至2018年底,公司总资产达到506.96亿元,净资产183.86亿元。当年公司实现营收57.27亿元,利润总额12.78亿元。天眼查也显示集团近5年处于持续盈利状态。显然符合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对券商主要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财务硬性要求。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将券商分为从事常规传统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其中,综合类证券公司从事的业务具有显著杠杆性质且多项业务之间存在交叉风险,其控股股东还应满足“总资产不低于500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的硬性财务要求。从宁波开发投资集团财务情况来看,尚未达标,新设立的甬兴证券也或许只能从常规传统证券业务做起。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对于综合类券商主要股东、控股股东的要求
除甬兴证券外,谋划成立的大和证券(中国)则为外资控股公司。由株式会社大和证券集团总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申请材料已在9月24日被证监会接收。(详见界面新闻今年9月报道《日本大和证券时隔5年重返中国市场,携手北京国资新设合资控股券商》)。
按照此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披露的信息,早在2018年11月,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就与大和证券集团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日方股东在合资证券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为51%,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第二家中方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3%和16%。北京市金融局经与西城区协调,推荐由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作为第二家中方股东。
公开信息显示,株式会社大和证券集团总公司,创立于1902年5月1日,截至2018年末,大和证券集团的总资产约1.248万亿人民币,按总资产规模排序为日本第二大证券公司和全球第五大证券公司。目前,大和证券的营业网点覆盖全球五大洲20个国家和地区,托管资产超过68.1兆日元(约4.26万亿元人民币)。
新闻推荐
就业方面我国城镇新增就业已连续6年超过1300万人今年前10个月就完成了全年指标城镇调查失业率始终保持较低水平连续7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