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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奖“微义举”也是一种“义举”

钦州日报 2019-12-17 09:15 大字

江夏

近日,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举行了2019年奖学金表彰典礼,19岁的大一学生余涛宏不仅获得了当天最高金额的奖学金——59800元微留学奖学金,而与其他人略有不同的是,他是凭借一次见义勇为获得此次表彰的,在此之前他也已经获得阿里巴巴“天天正能量”公益平台奖励的5000元。

11月24日,当看到乘客在地铁站乘手扶电梯时摔倒,大学生志愿者余涛宏连忙冲过来,摔倒后又迅速爬起,第一时间将电梯关停,并忍痛将乘客扶起。监控视频被放到网上后,余涛宏摔倒后仍奋不顾身,连滚带爬地冲到过去救助遇险乘客的身影,感动了众多网友。虽然余涛宏谦虚地表示这就是一件小事,广大网友还是为他的“微义举”纷纷点赞,并不吝赞美从他身上看到了年轻一代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勇敢无畏的行动力。随后公益平台和学校都通过奖金表达了对余涛宏见义勇为行为的肯定,他的获奖也为网友津津乐道。

如果说余涛宏的义举彰显了个人正能量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对他进行重奖的公益平台、学校则是以社会团体、学术机构的名义,大大提升了此次“微义举”的影响力和含金量,向社会释放了个人行为所难以产生的巨大暖意,这何尝不也是一种“义举”?重奖余涛宏顺应了社会大众的朴素善念和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某种意义上也可被认为是代表无法直接奖励见义勇为者的普罗大众完成了心愿,通过这种方式在个人、机构、社会之间牵起纽带,激发温情互动,共同诠释着“见义勇为”现实意义,让包括被救助者和见义勇为者在内的所有人,都切实感受到了暖意,使“一件小事”所能产生的社会效益达到最大化。

其实对余涛宏进行重奖后带来的良好社会反响,也让笔者想起了另一件“小事”。12月10日下午,河南郑州一集贸市场门前,有人躺卧在路边,来往的人很多,人们都是看看就走了,甚至还有人用手机拍发朋友圈,最后来了一个小姑娘将其扶起,还有人劝小姑娘不要管他,担心小姑娘被讹。多年来围绕“扶不扶”的争议一直未停,“不敢扶”“勇敢扶”“扶出事”等此起彼伏,让人们时而“看到希望”时而“陷入沉思”,上述发生在郑州的“小事”正是个人的朴素善念与看到“前车之鉴”的恐惧感在人们心底撕扯的现实体现。2017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但是实施两年来,扶起倒地者被讹的事件仍屡现舆论场,甚至还出现扶起人后被索赔,自杀证清白的极端事件,可见光靠顶层设计无法消除此类“微义举”的风险,毕竟一条法规不能彻底解决道德负重和现实风险的问题,社会力量的加入应该是一种必要且有效的补充,能让个人在面临他人危机时更果断地进行道德和行动上的抉择,促使社会问题更好地在社会中解决。

因此,应鼓励更多社会组织机构关注发生在身边的普通人举手之劳的“微义举”,挖掘正能量潜力,以“义举”回馈“义举”,如用奖金、获奖证书、免费法律援助、医疗救助等多种方式,为基于人心朴素善念释放的正能量“盖章”,伸出看得见摸得着的“铁臂”为好人“撑腰”,让见义勇为的行为也能进入“良性循环”系统,更好地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新风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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