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财经> 正文

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

成都日报 2019-12-16 01:4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张娅娜)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落实保险业最新开放举措要求,放宽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限制,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并为2020年适时全面取消外方股比限制预留制度空间。同时,《实施细则》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不再对“经营年限30年”“代表机构”等相关事项作出规定。

与此同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

据介绍,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大,继2018年宣布15条银行业保险业开放措施后,2019年陆续出台两轮共计19条开放措施,为提高我国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国际竞争力营造了良好的制度和市场基础。

在统一中外资监管制度方面,《实施细则》删除了关于外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管理等相关条款,外资保险公司在分支机构的设立和管理方面与中资保险公司同等适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立合资保险公司的中国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统一适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确保相关监管规定的协调统一。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修订后的《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做好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持续优化保险业投资和经营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丰富金融服务和产品体系,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新闻推荐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露2020年六大民生看点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要义所在。12月10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央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