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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收集“双11”维权类信息790余万条 网红带货促销宣传、产品质量等问题集中

江淮晨报 2019-11-28 07:15 大字

晨报讯 “双11”刚过,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李女士遇到了糟心事。“前段时间在网上直播间买的包,主播口口声声说是法国代购的正品,结果刚拿到手就破了皮,商家还以代购为由不给退货。”李女士气愤地说。

与李女士有类似遭遇的消费者不在少数。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双11”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11月1日至15日共收集“双11”相关“消费维权”类信息790余万条,其中负面信息集中在快递、售后服务、预售规则、促销宣传、产品质量等方面。“商家赚得钵满盆满,可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到保护?”李女士说。

长春市民王小敏多年来一直在黑水路市场搞服装批发,去年加入直播大军,目前她在快手上的直播号“长春小敏姐”已有十多万粉丝。“业绩好时,一天能卖出四五百件衣服,比实体店强多了。”王小敏说。

尤为引人注意的是,网红直播带货如今已从城市向乡村蔓延。根据淘宝直播数据,从10月21日天猫“双11”预售启动以来,仅用10天,农村网红主播们就卖出3万多吨农货。

“网红带货正在形成新产业链,带动就业创业,同时也推动内需市场,催生出新消费模式。”阿里巴巴集团合伙人、B2B事业群总裁戴珊说。

网红带货如火如荼,但“蒙眼狂奔”,难免泥沙俱下,影响到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明明没有那么多人在线观看、评论、开展交易,商家却通过技术手段编造漂亮的交易数据,这不是欺骗吗?”从网红直播间里买到假货的宋霞告诉记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带货的网红如果刻意夸大产品效果,致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购买了相关产品,除需承担行政责任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约定,还应当承担3倍赔偿的民事责任。”

“网红带货问题涉及多方利益主体,这意味着规范市场秩序、解决发展中的痛点需要多方合力,建立协同共治机制。”刘俊海说。

前不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高度关注“网红”食品信息,梳理违法犯罪线索。要求电商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对“刷单”“假评论”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中消协律师团成员、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曙光认为,监管部门要多措并举,要求平台建立“网红带货”的资格审查机制及诚信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网红带货”黑名单,并严厉打击从事“数据造假”的主体。

商务部发言人高峰在谈及“直播带货”时说,“任何业态模式的运行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必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一道,推动电子商务的规范化发展。”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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