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投资突破监管比例限制!3家险企被银保监会责令整改
银保监会近期又对三家保险公司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
11月22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的三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中融人寿、北大方正人寿、珠江人寿等3家人身险公司均因违反《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的有关规定,被银保监会采取监管措施,开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落款时间均为11月14日。
具体来看,2019年二季度末,中融人寿其他金融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25.03%,北大方正人寿其他金融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27.22%,珠江人寿不动产类资产占上季末总资产的30.72%。
根据原保监会此前发布的《通知》要求,根据资产风险收益特征,将保险资金各种运用形式整合为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个大类资产。保险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占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分别不高于30%、30%、25%、15%,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无监管比例限制。上述3家人身险公司的相关资产占比则均超出了监管比例限制。
针对中融人寿和北大方正人寿,银保监会要求,两家公司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不得新增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同时,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制定应对措施,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对于珠江人寿,银保监会要求,该公司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不得新增不动产相关投资,并要积极调整资产结构,持续监测权益类资产和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情况,防止超监管比例。同时,该公司还要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改善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制定应对措施,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
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述3家公司应当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告银保监会。整改完成并经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投资业务。
珠江人寿方面向澎湃新闻表示,珠江人寿不动产投资余额超比例主要是新旧统计口径造成。珠江人寿2019年2季度末不动产余额按照旧口径计算并没有超过监管比例,按照新口径(包括应计利息等)计算超监管比例幅度很小,且超比例情况未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自本年三季度起,珠江人寿按新口径计算的不动产资产比例已符合监管要求。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投资比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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