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拖欠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
11月18日,央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了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推动ETC业务普及,规范拓宽ETC发行渠道、便利ETC用户绑定扣款账户;实现人工收费车道移动支付全覆盖,重点建设移动支付服务空白车道、持续优化移动支付服务等。
关于 “推动ETC业务普及”方面,《意见》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主动与交通运输部门ETC大型服务机构对接。
关于 “实现人工收费车道(MTC)移动支付全覆盖”方面,《意见》提出要做好ETC推广相关工作的同时,以移动支付便民工程为依托,推进尚未支持移动支付的人工收费车道建设,力争2019年底前所有人工收费车道均支持移动支付产品。
《意见》还指出,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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