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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李鬼”APP背后的利益链

济南日报 2019-11-21 11:16 大字

黎青 作

□何 勇

据11月20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在手机应用市场中,一些通过相近名称、类似图标制作的高仿APP令人难辨真假,给不少用户造成财产损失。

“李鬼”APP,有的通过广告牟利,有的靠窃取信息牟利,有的直接骗取钱财。但不管属于哪种“李鬼”APP,手机用户一旦遭遇,轻则给生活造成骚扰,重则危害网络安全、财产安全。可以说,“李鬼”APP俨然成为移动互联网的一颗毒瘤。

保障手机用户的网络安全、财产安全,必须让“李鬼”APP失去生存土壤,关键是要强化源头治理,斩断“李鬼”APP背后的利益链,让“李鬼”APP无门可入。

一方面,手机应用商店要发挥“门神”功能,完善审核机制,履行审查义务,对“李鬼”APP设置“防火墙”,不能为了收费而放任“李鬼”APP顺利入驻应用商店。《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再者,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需将“李鬼”APP利益链上各个环节受益者一网打尽,切实提高研发、经营、推广“李鬼”APP的违法犯罪成本。

另一方面,要依法严惩“李鬼”APP的研发者、经营者。轻则,要以不正当竞争行为追究其责任;重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窃罪等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同时,也应该问责应用商店。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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