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全面取缔市内机构P2P业务
新华社重庆11月11日电(记者 张翅)近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对重庆市内机构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但此举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据了解,重庆市自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简称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截至目前,重庆市没有一家机构完全合规并通过验收,所有P2P网贷业务也未经过金融监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同时,该网站公示了重庆市29家已报告结清P2P网贷业务、拟主动退出的机构,公示期为十五日,拟退出机构在正常公示结束后,根据退出承诺办理注销登记或进行名称、经营范围变更,退出P2P网贷行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其他机构开展的P2P网贷业务一并予以取缔,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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