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更需追求社会各方共赢
■社论
发展到现在的“双11”更像是一个同时连接生产与消费、线上与线下、平台与商家、消费者的符号性枢纽。
第十一个“双11”于今日零点正式开启,各大电商平台的销售数据仍在持续更新中。
作为一个持续十余年的现象级消费狂欢,“双11”带来的海量话题、争议,也是其影响力的一部分,一些问题和不足,完全可看作是发展中的烦恼。
但作为一种趋势,尤其是在新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下,不论平台如何竞争,各方如何博弈,通过“双11”而带来线上线下、平台、商家、消费者以及中国经济共享共赢效应,无疑愈加重要。
诞生初期,“双11”仅仅只是一个网络消费节日,亦承担着消费启蒙的功能。但到今天,其早就溢出了网购范畴,线上线下的联动已是主流。特别是今年“双11”期间,各大线下商场也都加入了打折、降价活动,与很多人在线上“剁手”一样,也有很多人在线下“血拼”,而这个人群又有着相当的重叠。这有力表明,“双11”在推动线上线下的融合、共赢发展上,已越来越深入。
尽管促销规则复杂化的话题还在继续,但毫无疑问,随着“双11”交易规模扩大、平台商家增多、社会消费理性提升,其在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商业透明度乃至培育商业诚信上的作用,将更为突显。而这反过来更要求,平台要赋予商家与消费者更多共享权益,让商家多赚钱,消费者多省钱,最终实现平台、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共赢格局。
谈论“双11”的价值,很难回避其与实体经济的关系。不过可以明显发现,近两年,将互联网新经济与实体经济对立起来的声音已经越来越小。不管“双11”如何受欢迎,都必须承认,互联网新经济与实体经济是互为助力、相互促进的关系。
以“双11”为代表的互联网经济所撬动的物流基础设施的完善、移动支付的普及以及相关技术、设备的创新等,都直接惠及实体经济;而电商平台上的许多商品都需要仰赖线下工厂的生产,没有线下实体的有力支持,电商平台也难以高效运转。可以说,“双11”从一开始就不仅仅只是一种消费活动,它是实体经济与互联网新经济共享共赢的一个表征。
最终,中国经济也会由此获益。当前,在中国宏观经济面临一定变数、消费和产业均需要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双11”为刺激内需、拉动消费注入了动能。众所周知,作为组成我国GDP的“三驾马车”之一,消费正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双11”期间海量的交易频次,某种程度上也将拉动中国GDP的增长。
总体来说,发展到现在的“双11”更像是一个同时连接生产与消费、线上与线下、平台与商家、消费者的符号性枢纽。而要将其社会、经济效益发挥到最大,关键就是要保障参与主体的共享共赢。
当然,如果说“双11”还需要有什么该继续优化的地方,首先还是要从商业模式和规则的创新、监管的完善等多角度强化市场与法治精神,以此更好保障消费者与中小商家的利益,最终更好地达成平台、商家、消费者与中国经济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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