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的垃圾处理 □刘中才
垃圾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品。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人类出现的地方,就会生产垃圾,就要面临垃圾处理问题。古代生产力低下,城市规模小,所以垃圾种类和数量少,且基本上都是生活垃圾,但如何处理这些垃圾,同样也是摆在古代城市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在垃圾处理上,他们有时表现得异常果决,动辄便依法量刑。
商朝时期,城市已经初具规模,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生活垃圾日渐累积,为了避免垃圾给城市带来的脏乱差,统治者施以法令予以遏制。根据《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殷之法,弃灰于道者断其手。”灰即垃圾,居民把垃圾扔在道路上,被发现就要面临断手的惩罚。《汉书·五行志》也言:“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黥,就是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之刑,为上古的五刑之一。商朝的惩罚比较残酷,约束力强,当时几乎没有人们随手乱扔垃圾的现象。周朝的统治阶级对待垃圾处理更为用心,一度出现了历史上最早的专门处理垃圾的官方机构。《周礼·秋官》记载,“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条狼氏是周朝设立的官职,专门负责清除城中街道的垃圾,保护城市环境。由此可见,先秦时期的人们在垃圾处理方面,已经有了很高的觉悟。
唐朝的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居住人口众多,每日产生的垃圾数量可以用巨大来形容。对于垃圾处理,唐政府也颁布了相关法令,只是与先秦时期相比,略为宽松。据《唐律疏议》载:“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意思是,居民如果在街上扔垃圾要打六十大板,倒水则不受处罚;官员纵容民众扔垃圾,则与民同罪。
那么,唐长安城每日产生的垃圾又是如何处理的呢?根据史料记载,唐朝时期出现了专门回收垃圾、处理粪便的人,有人还因此成了百万富翁。《朝野佥载》就记载道:“长安富民罗会,以剔粪为业。”《太平广记》也载道:“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
唐代专门回收垃圾的职业沿袭至宋代便发展成为了环卫工。宋代经济繁荣,开封、杭州都是拥有百万人口的城市,人口如此密集的都市,其日常产生的垃圾数量必然巨大。在垃圾处理问题上,宋朝设置了一个专门管理城市卫生的机构——“街道司”,“街道司”旗下有专门的环卫工。比如开封、杭州这样的大都市,每天早晨都会有几百个环卫工负责清扫街道。据《梦粱录》记载,南宋时期都城临安,有以清除粪便为业的人员,他们定期清除各家的粪便。
到了明朝,垃圾处理比宋时更进一步,技术水平也更高,明朝的城市和乡村垃圾处理形成了完备的产业链。比如有专门人员负责在城市回收粪便,之后运载到乡村出售,为耕地上肥。除此之外,城市垃圾逐步实行了分类处理,各种生活垃圾都有专人回收。完备的垃圾回收产业链带给明朝的是,城市环境优美干净,百姓生活品质大大提高。
古人能够在技术水平极为有限的条件下把生活环境整治得井井有条,处在智能时代的今人也一定能够使城市环境具有绿色、环保、亮丽、整洁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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