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乱象须及时整治 ■ 丁贤飞
《工人日报》近日报道,正值租房旺季,有租户在租房合同即将到期之时接到中介电话,称公司出新规,8月1日后续签要交中介费。为了省去重新找房和搬家的麻烦,租户不得不赶紧在“新规”实施之前就把租房合同续签了。
房子还是那个房子,房主还是那个房主,租客也没有变,中介却叫房客二次缴纳中介费。有律师分析,部分中介与房东签署长期委托租赁协议,控制房源,迫使租客续租时再交中介费,这种行为有垄断之嫌。
不可否认,房产买卖租赁过程中,中介作为“桥梁”,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方便了租售双方。但有的中介利用自身实力垄断房源,制定霸王条约迫使客户重复缴纳中介费,有的中介对房屋分割后进行“群租”,还有中介编造虚假材料帮助客户获得购房资格,或者诱使交易双方签订“阴阳合同”,更有中介泄露客户信息,侵害客户权益,给客户造成困扰。
中介乱象频出,与行业门槛过低不无关系。一间房子,一些桌椅,几台电脑,几名业务员……一些未经注册备案的中介机构也能“开张”。其次是专业水平不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专业水平如何,对房地产交易、租赁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是否熟悉,鲜有人关注。诚信问题同样不容忽视。作为服务行业,诚信是第一位的,但很多房地产中介关注点落在“业绩怎么样”而非“客户是否满意”上,导致一些中介为了“拉客户”“冲业绩”,编造虚假房源,甚至饥饿营销,诱骗客户签订合同。
面对房地产中介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当前一些地方已经行动起来,向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亮剑”。北京市住建委深入推进房地产市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对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其中,重点整治发布委托手续不全、违规租赁、违法群租、虚假房源信息、商改住及炒作“学区房”等市场乱象。针对一些热点问题,如续签交中介费、违规群租等,相关部门更应主动介入、全面把脉,制定更多清晰明确的法规政策为租户“撑腰”,让中介机构不能再随意自立“新规”,保障租售双方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指出,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除提升专业知识水平之外,相关从业人员还要不断提升服务意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优质服务。中介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单位可利用大数据为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建立诚信档案,让失信者无法在行业内立足。房屋租售双方通过房地产中介签订合同时,应主动查看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资质,敢于向“黑中介”说“不”,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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