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能源一季度由盈转亏,控股股东仍溢价要约收购谋求绝对控制权
实习记者 | 冯白云
成为控股股东半年后,西藏德锦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藏德锦)拟进一步加强在汇通能源的控制权。
7月22日晚间,汇通能源(600605.SH)发布公告称,西藏德锦向汇通能源除西藏德锦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094.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12.50元。
收购之前,西藏德锦持股汇通能源29.9999%股份,收购之后西藏德锦将持股汇通能源51%的股份。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2个自然日,即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26日。
截至7月24日收盘,汇通能源报收每股12.18元,逼近要约价格,两日累计涨幅已达12.26%。
公告显示,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3.87亿元,西藏德锦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前将8000万元(不少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实际资金来源于其股东绿都集团、宇通集团、通泰万合的增资款。
资料显示,西藏德锦成立于2017年5月,目前尚未实际开展经营。其中,绿都集团持股45.95%,为公司控股股东,宇通集团持股44.14%,通泰万合持股9.91%。
公告显示,绿都集团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已成功布局16座城市,开发40多个房地产项目,总开发面积逾1000万平米。截至2019年3月21日,绿都集团资产总额为359.75亿元,净资产为66.17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1.61%,账面货币资金为25.72亿元。
今年1月,西藏德锦与上海弘昌晟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弘昌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弘昌晟将其持有的汇通能源4420.31万股,即29.9999%股份,转让给西藏德锦。转让完成后,汇通能源的控股股东变更为西藏德锦。
彼时,每股转让价格约为20.36元,转让总款达8.99亿元,较二级市场每股9.73元的价格存在大幅溢价。
为此,上交所也向汇通能源发去问询涵。汇通能源在回复中称,弘昌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公司的主营业务清晰规范,运营较为规范,资产负债结构较为合理,经营状况稳定良好,且根据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除了对其子公司的债务担保以外,公司不存在对外重大担保事项,也没有重大不良资产、不存在重大或有负债。
汇通能源称,上述情况有利于西藏德锦对公司及其业务开展迅速有效的管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因此,弘昌晟在作出本次交易决定时,基于公司上述业务情况考虑了适当溢价,具有商业合理性。
季报显示,汇通能源一季度营业收入2554.82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93.53%;净利润为-539.8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由盈转亏。
对于此次要约收购的目的,西藏德锦称,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巩固对汇通能源的控制权,帮助汇通能源提升管理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汇通能源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其稳定发展、提升汇通能源价值及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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